“廉政领导力”:被轻视的反腐元素

“廉政领导力”:被轻视的反腐元素

从总体上看,当今世界各国的反腐败斗争主要依靠三个手段:制度、技术和领导力。关于反腐,学界一些流行的观点主要强调领导者对组织和组织成员的约束,但是对“廉政领导力”在反腐败中发挥引领、推动和增效的重要作用重视不够,鉴于此,我们在《走出反腐困境》一书中首次提出“廉政领导力”的概念,以期引起关注和思考。

所谓“廉政领导力”,是指领导者以自身的权力、能力和魅力对廉政建设的过程和结果产生的一种正向影响力。廉政建设一定需要榜样和表率的作用,一定是从上而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从一定意义上说,廉政领导力是未来中国反腐的关键因素。

廉政领导力决定反腐倡廉战略目标的制定和实现

任何一项工程都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反腐倡廉这项重大的任务也必须有清晰的战略目标和实现路径。反腐败战略目标的提出,考验的是高层领导人的政治智慧,这就是廉政领导力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反腐败战略目标,以及三个分目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执行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后,中纪委着手制定我国第二个反腐五年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未来如何从战略的高度,对廉洁政治目标的实现路径进行顶层设计,如何在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卓有成效地推进反腐败工作,也将是对领导人廉政领导力的直接挑战。

廉政领导力有助于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

廉政领导力是廉政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制定了数量可观的防腐治腐制度,但是大量的制度处于休眠状态,并没有产生执行力,甚至严重降低了公众对新的廉政制度的期望值。其中,制度设计本身不科学、不严密是一个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许多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和掌握重要权力的其他领导没有起码的廉政领导力。这些领导不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甚至大搞腐败,也谈不上有推动廉政制度执行的能力。于是,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便被束之高阁。只有当领导者具备了较强的廉政领导力,率先垂范,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感召力,廉政制度才可能得到彻底的有效的执行。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