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益广告选用历史典故时要传承更需创新(3)

【案例】公益广告选用历史典故时要传承更需创新(3)

二十四孝,讲的是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在不同环境下、用不同方式行孝的故事。选择二十孝故事制作公益广告,就要精心挑选,不能随便乱使用,可为何六安市的公益广告却是如此“马虎”?

“埋儿奉母”为何会走上街头?制作公益广告牌的单位负责人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下的决定。不知道究竟是哪位领导决定的,这个“领导”定下时,下属怎么就没有持异议呢?如果能够征求一下民意,能够广开言路,也不会让“埋儿奉母”出现在街头了。现在虽然撤掉了,可做广告造成的浪费却是让纳税人给承担了,这种浪费本是不应该造成的。

“埋儿奉母”走上街头暴露了什么?首先是权力的独断。公益广告这样充满温情的事,却让权力给说了算,如此霸道,不出现让人反感的事恐怕是难免的;其次,缺乏必要的审核。对于公益广告,也不能一路绿灯,不能无所约束,至少应该把好“审核关”,比如有无违背法律,有无违背公序良俗。一言蔽之,“埋儿奉母”走上街头只因“权力不懂糟粕”,权力独断专横惯了,即便是被民意质疑,也只会一撤了之,而不会向公众道个歉。

要尽孝,别愚孝

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晚辈对长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弘扬孝道,就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伦理最核心的部分。有人说,如今消费文化塑形,面子竞争日盛,孝道在民间日渐式微,六安市此番重提“二十四孝”,初衷是要警醒市民,不能丢掉孝道等传统。

不过,将“郭巨埋儿”这样明显违反人伦常识和法律精神的故事搬上街头,还制成“埋儿奉母”的公益广告,非但起不到“教化”效果,反而会有“坑孝道”的反作用。必须承认,故事初衷很善良,结局亦很圆满,但其宣扬的“埋儿”做法实难认同,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清楚,为行“孝道”就要埋葬鲜活生命,是多么的冷酷与变态,不符合中华传统伦理常序,也有违现代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名符其实的愚孝。这样的孝道,今天还要随意宣扬吗?

将“埋儿奉母”的故事制成公益公告,凸显了六安有关部门在传统文化“拿来”时的盲目与随意。弘扬传统文化,不是原封不动、不加扬弃地全盘照搬,也不是不加区分、一股脑儿地挪经用典。一般来说,传统文化都铭刻着特定时期的烙印,既有精华也有时代局限性。“彼时之蜜糖”可能是“此时之砒霜”,我们在弘扬传统文化时,应剔除其中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东西。就如“二十四孝”故事,多年前鲁迅就说过,有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还有的会让人非常反感。今时今日,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意识形态也经历了剧烈变革,一些传统价值观早已经不起推敲,如果毫无保留地弘扬,盲目地全盘接受,只会适得其反。

重提“二十四孝”,弘扬传统文化的总体精神没有问题,孝道理念更是应该提倡,但具体的事例则要具体分析。那些诞生于封建社会的案例,食古不化的行为,有违社会和谐的做法,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理应果断摒弃。报道中称,制作单位选用“埋儿奉母”做公益宣传,是上级领导下的决定,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有关部门传统的“唯上”行政思维,领导说的就是对的,这与全盘照搬“二十四孝”故事的做法又有何区别呢?“唯上”与“唯古”制造了这出闹剧,个中是非值得剖析与反思。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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