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益广告选用历史典故时要传承更需创新(4)

【案例】公益广告选用历史典故时要传承更需创新(4)

【启示与思考】

重视传统文化是好的,推崇孝道也是对的。可是传统文化里关于孝道的诠释跟现代文明和价值观是否相符?这种视人性与无物的落后文化其实也是文化糟粕,传统文化需要弘扬,但是也要明辨是非对错,文化糟粕也是相对于现代来说,在当时古人愚昧的思想可以理解,埋儿的结局也是郭巨夫妇挖出一坛黄金,传达的也是感动上天的意思。

真正好的公益广告,应该理念鲜明、有文化、不低俗、幽默有趣、容易理解,起到传播理念改变行为的作用,从而点燃公众心中的公益热情。可是,像“埋儿奉母”这样的公益广告,也许从未指望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而只是为了完成某种“文明”评比任务要求,或者只是领导觉得该有于是就有了;正因为如此,所谓创意,所谓亮点,所谓影响力,所谓传播效果,基本都没有考虑——滥竽充数在街头填上几块牌子,以为这样就“文明”了,就有“城市形象”了。

一座城市的公益广告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文化发展水平。如果城市居民只能接受最浅白、最生硬、最脸谱化的公益广告,当然说明这个城市的文明氛围和基础还很贫瘠;然而,真正的现实是,市民根本没有选择与评价的权利,官员的审美水准和文化态度——是滥竽充数地完成任务,还是将公益广告当作一种城市文化来做,才是决定城市公益广告水平的关键。

试问,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多少“埋儿奉母”式公益广告?城市管理者做公益广告的水平,如何跟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审美需求,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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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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