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益广告选用历史典故时要传承更需创新(2)

【案例】公益广告选用历史典故时要传承更需创新(2)

宣扬“埋儿奉母”是给推广传统文化添乱

“埋儿奉母”讲的是东汉一个叫郭巨的人准备埋掉儿子、节省粮食来供养母亲的故事。人们看到这则故事感到“瘆得慌”,这就对了。任何有正常人性、正常思维的人,对此都不可能认同。大概也只有在封建礼教盛行的传统社会,才会把这当作一种美德宣扬。放在现代社会,这不仅是虐待儿童,而且涉嫌故意谋杀,怎么能通过行政之力“广而告之”?

虽然当地换下了“埋儿奉母”广告牌,但这种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传统糟粕,居然被当地大肆宣扬,非但不能简单认为是主事者不读书的缘故,还应看到,相关人员根本就没把弘扬传统道德这事情放在心上。自己都不认可、不在乎,又怎么能让公众自觉践行?

这也提醒了,传统文化不可乱学,尤其是不能一股脑儿、毫无批判地奉行“拿来主义”。否则,不仅不能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精神,反倒可能给现代社会道德构建“添乱”。传统社会讲究以孝为先,但这个孝更多是指不折不扣服从长辈的等级观念,这与现代社会所汲汲以求的个性自由、人人平等格格不入。继承优秀传统、弘扬孝道文化,就有必要剥离传统孝道中被固化为纲常的强制性因素,把传统孝道转化为合乎现代道德和法治精神的感恩文化。只有与现代社会毫无违和感的传统,才值得去继承与弘扬。

什么是现代孝道?首先应当明确,“孝”不是愚孝,“敬”也不是不讲是非原则的遵从。在现代社会,子女不是父母的附属产物,父母也不是子女的“提款机”,双方是彼此平等、互相依赖的伦理关系。所以,子女孝敬父母,既要自觉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也要充分照顾父母的情感需要;父母疼爱子女,既不能予取予求、溺爱无度,也要充分尊重子女选择。只有从这样的新伦理观念去看待孝道,弘扬感恩精神,才能与现代社会相契合。也因此,有些地方推广孝道文化时,十分注重传统道德与现代理念相结合,对二十四孝进行“更新换代”。

传统文化有精华,但也有糟粕。这不仅体现在“二十四孝”故事中,也广泛地存在于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应重视基础性的工作,如静下心来“整理国故”,去芜存菁。如此,才能让更多人感受到传统文化中的真、善、美这些亘古不变的价值,也才能尽量避免类似“埋儿奉母”这种脱离时代、拉低社会道德水平的怪事,出现在街头。

“埋儿奉母”走上街头只因“权力不懂糟粕”

街头树起公益广告,让人赞叹。然而,公益广告却该是对人有益,让人看着舒畅,可没想到的是,“埋儿奉母”这样的“糟粕”竟然作为公益广告走上街头,让人惊讶。“埋儿奉母”属于二十孝故事之一,讲的是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为了节省些粮食供奉母亲,亲手埋掉自己的儿子。其孝心值得称道,但杀儿却是犯法。“埋儿奉母”在古代是被推崇的,但时至今日,却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早该摒弃,可为何还能够走上街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们更追求“以法治国”,法的精神要遍及每个角落,尽孝道要弘扬,但杀儿却是绝对不允许的。这一点常识想必谁都懂,可现在公然不加选择地将“埋儿奉母”作为公益广告立于街头,想要给市民传递什么?难道可以为了尽孝而将杀儿之举抹掉?

公益广告选择什么样的题材,这是大有讲究的,一方面要和当代的道德和法律相符合,另一方面也要让公众看着舒服。像“埋儿奉母”,即便是不懂历史,看着也觉得不舒服。借“埋儿”来衬托“孝心”,这种血淋淋的“孝心”,看着就让人寒心,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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