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的历史转折 社科研究的重大机遇 (2)

法治建设的历史转折 社科研究的重大机遇 (2)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第二,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特色性和系统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些表述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及目标的系统性,“五大体系”更是一个有机整体。

第三,任务部署全面、具体,具有很强针对性和现实性。全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4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个方面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些任务就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必须要干的大事,同时也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

第四,方法措施新颖、独特,具有很强创造性和操作性。全会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提出了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公信力不高,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全会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等。这些举措均具有很强创造性和操作性。

 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彰显出“六大转变”

第一,实现了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如果说法律体系是一个静态的概念,那么法治体系就是一个动态的概念,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实现了从制度安排到制度实施的飞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治体系的提出是从全流程来抓实施,来保障法律的实施。

第二,实现了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变。主要体现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过去的立法,主要是依靠领导意志,或者社会上发生了某个方面的问题,那是感性立法。而这次是科学立法,为民立法,要求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是一种理性立法。

第三,实现了从软性到硬性的转变。法律本是强制性的规定,但过去往往作为一种倡导,减低到道德层面,被软化了。我们喊了多年的依法治国,但由于守法成本很高,违法成本很低,社会乱象突出。老老实实按法律办事的人,往往吃亏;而违法乱纪的人,反而得到好处。同样的中国人,为什么在国外那么守规矩,在国内就不守规矩了,这值得深思。这不仅是民族素质问题,关键是制度落实问题,制度要硬化。这次全会反复强调法治的实施,就是硬化导向。

第四,实现了从理论到执行的转变。中国的法制理念、法制理论源远流长,“王法”很多,但“只管君子不管小人”,原因在于没有进行“法治”。我们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四中全会要求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都是执行层面的部署,很有震撼力。

第五,实现了从分散到系统的转变。我国的法律已经很多,加上地方法规,已经上万部,但内部逻辑性、关联性不强,有些法律之间相互打架、矛盾,有些法律实质是“部门条例”,保护部门利益,没有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影响很坏。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这次全会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精准发力。

第六,实现了从宏观到微观的转变。全会有许多具体的操作层面的新表述,例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等等,很接地气。

    四、结合社科工作实际,狠抓全会精神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大历史机遇。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作为省委省政府思想库、智囊团,被誉为“天府智库”,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方面要走在前列,特别是在宣讲、阐释、解读全会精神方面要发挥带头引领示范作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学习上下真功夫,在宣讲上下大功夫,在落实上下硬功夫,在执行上下实功夫。结合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实际和特点,我们将重点做好 “6个一批”工作:第一,立项一批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第二,推出一批重量级理论文章与评论文章。第三,组织一批知名专家学者下基层进社区进行宣讲。第四,提出一批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第五,举办一批小型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培训会。第六,培训培养一批法治方面的优秀人才和后备力量。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最近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我们进行治国理政,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要从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统筹推进党政部门、社科院、党校行政学院、高校、军队、科技和企业、社会智库协调发展,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重视专业化智库建设。我们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智库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四中全会提出的180多项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纳入研究范围,作为重大课题。要在建设“天府智库”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坚持科学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规范发展。我们要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依法治国、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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