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的历史转折 社科研究的重大机遇

法治建设的历史转折 社科研究的重大机遇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等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科学回答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了落实全会各项任务的工作要求,着重强调了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为我们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要工作部署,特别是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重大任务,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基石,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努力把四川省社科院的工作做得更好。下面,我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里程碑式的会议,历史性的重大转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以来,虽然我们注重法制建设,依法办事,但在社会上,还存在着“人大于法、情大于法、权大于法”的种种误区和乱象,没有真正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一次全会,不管是在共产党历史上,还是在中国法制史、世界法制史上,都是一次划时代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是法治建设的历史转折和顶层设计,是我国治理的“第二次拨乱反正”,可以说“法治”的春天到来了。

第一,全会的鲜明主题与反腐战略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腐败存量很大的现实下,以高压态势持续打击腐败已经成为我党的必然选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且坚持在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强力反腐虽为“治标”,但是为“治本”赢得了时间。此次“依法治国”的主题不仅再一次向全国人民表达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决心,而且更为做好“治本”这篇文章绘制了蓝图。

第二,确立了宪法“根本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全会要求,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全会要求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第三,巩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创造了人类发展史上一个又一个的伟大奇迹。然而,一些认识模糊、思想僵化的人,甚至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有意放大30多年改革开放的不足,甚至有人说,30年的“改革开放之害远远大于文革”。十八届四中全会既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法制建设的反思和总结,也是对30多年改革开放成果的肯定和保护,更是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驾护航。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啃硬骨头,要涉险滩,必须得到法治的有力保障。会议强调,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四,为“国家治理”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国家治理能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层级的重要指标,实现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一项战略性任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国正值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挑战。这个时期,倘若不能张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文化,不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社会问题,那么,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将成为空谈。说到底,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前提、基础与保障。唯有将法治思维内化为整个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推进国家治理才会有更坚实的法治基础。

第五,会议成果具有历史性意义。在中国过去五千多年历史里,很长时期是权大于法的历史。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是近年讨论很多的话题。中国共产党用一次中央委员会全会专门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旗帜鲜明地选择依法治国的道路,要把权力装进法治的笼子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这确实具有历史性的意义。中国的法治建设走什么样的道路,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这样才能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认识和行动。会议明确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就发出一个明确信号,中国的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会偏离正确方向。

第六,会议成果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贡献。法治概念的提出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法治已在世界范围被普遍接受为建立和治理现代文明社会的先进思想和治国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不仅将给中国带来一次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革命,开启一个法治中国和现代化中国发展的新时代,而且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历史最悠久的国家,全会也具有世界意义,是对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巨大贡献。

 二、坚持问题导向,表述亮点纷呈

第一,文件语言优美、精准,具有很强感染力和穿透力。既是政论语言,又有法律语言,既是科学表述,又有文学韵味,可以说构建了一个新的话语体系。这样的表述俯首皆是。比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还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等。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