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决定》的15个新看点

四中全会《决定》的15个新看点

《决定》诞生六步曲

◆1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

◆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8月初,中央办公厅向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和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全会决定征求意见稿。

◆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全会决定稿的意见和建议。

◆9月30日,经过修改的全会决定稿提交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

◆10月23日下午3时,散发墨香的全会决定草案摆放在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座席前,并获得一致通过。

立法领域

1、设立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看点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解读

放眼世界,根据本国的文化和传统,设立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目的都在于向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表示,宪法宣誓制度目的在于培养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忠诚。权力是由宪法赋予的。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需要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这种仪式培养的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被任命者的约束。

2、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看点

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认为,要克服立法的神秘化。立法是重要的公共决策,要遵循科学方法,如开门立法(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并有鼓励、吸纳和答复机制)、兼听则明(反复倾听多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确保被征求意见的人士的信息对称)。委托立法起草要尽量委托中立的专家,而且对接受这种任务的专家也要有约束和监督。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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