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习总书记首先阐释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他强调,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
所谓“理直气壮”,是因为党的领导地位被历史和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是被人民群众所拥护的。《决定》提出了五个必须“坚持”,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就是避免那些试图模糊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人浑水摸鱼。从法理依据和治国实践来看,没有党的领导,就不能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不能实现真正的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
所谓“大张旗鼓”,是要明确表达“坚持党的领导”的立场。习总书记强调,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概念是“舶来品”,因此部分人误把“依法治国”向西方政治和法律体系上靠,认知偏差容易把法治引到歧路上去,因此需要加强对内的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保证依法治国能够顺利进行。
大张旗鼓地讲党的领导,也是向世界发出中国的声音,表明中国的态度,回答所有人“中国要搞的法治是什么样的法治”,给依法治国奠定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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