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更加坚实的民生托底保障(3)

建构更加坚实的民生托底保障(3)

——论我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主要方向和重点工作

首先,我国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应该有三个主要方向:一是建立和完善补充性的临时救助,即针对某些特殊困难家庭,对获得常规救助待遇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补充性救助。二是建立和完善应急性救助,对因各种不测事件而导致的突发性困难并且自身无力解决的家庭,给予应急性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预防性救助,对一些如果没有外部帮助有可能陷入严重困境的个人或家庭,以及有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先兆性困难情景提前加以干预,给相关的家庭或个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防止严重后果的发生。

其次,目前我国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应该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低保补充救助制度,为在获得了低保待遇以后仍有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的补充救助待遇。二是建立和完善大病补充救助,为因经济困难确实无法交纳个人自负部分医疗费用的家庭提供补充性救助。三是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综合性临时救助服务体系,一方面进行危机预防、先期发现和主动救助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照料、庇护、心理辅导、调解、咨询等方面的服务救助帮助居民解决或缓解各种急难问题。四是加快临时救助的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建立管理的制度构架和具体的制度体系,落实资金保障,完善基层管理的组织体系,加强管理与服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尤其是人员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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