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2)

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2)

政府职能转变与调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问题。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就是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

但要打破公权滥用的习惯势力,更需要法制上的保障。推进职权法定化,推行权力清单,“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责任清单,“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

专家认为,三份“清单”一方面界定政府权力边界,另一方面拓宽市场创新空间,正在逐步确立一种新的“有限”政府管理模式。

同样受到高度关注的还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很多腐败就发生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决策过程也是权力滥用的重要环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责任倒查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发现决策过程中的失误,还能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执行、拍屁股走人”现象大量出现。

“一旦滥用决策权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出错,不管经过了多少年,不管身处何地、担任什么职务,决策者都要为错误决策付出代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高度肯定责任追究“终身制”的意义。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今年6月,国务院启动全面大督查,推动落实已出台政策措施。此次督查首次引入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作为第三方,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展开评估。

“第三方不涉及自身利益,能更主动、更客观地帮助政府发现问题。”专家认为,这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

当前,城管暴力执法、警察公权私用等执法权力失控现象备受社会关注。

“本质上就是监督不足。因为错误的执法行为并没有受到纠正和问责,一些人就产生了侥幸心理,甚至有恃无恐。”马怀德认为,保证执法权力不“越轨”,要设定清晰严格的执法标准,更重要的是让权力受到社会公众、媒体等多渠道的监督。

有分析指出,虽然我国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多是事后监督和被动监督,还难以对行政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并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而有效的监督能防止行政权异化,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忽视对行政权的监督。

此外,公报还就政务公开作出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现代政府的重要特征。”专家表示,政务公开使用权行为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遏制暗箱操作,从而倒逼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防止权力被滥用和行政不作为。

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接下来重点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个方面的工作。

大幕已启,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