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更需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依法治国更需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摘要:“对广大公民来说,对法律公正最直观的认识来源于对司法的公正性的认识,相当多的公众甚至把司法公正理解为法律公正的全部。因此,司法公正有助于培养广大公民对法律的信仰。要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并且改革司法体制,解决司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以法律为依归,让公民相信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最为重要的行为规范,从而自觉守法、用法、护法、信任法。

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备受海内外关注。法治中国,并不仅仅是庙堂之论,而是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公民的法律意识作为重要的内在驱动力量,是促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推动依法治国进程,不仅是法律制度的变革和模式重建,也是公民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观念的深刻革命。

自1986年实施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已有了一定的改观,但一些调查显示,与法治文化的要求仍有着较大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在很多人看来,法律知识是法律专业的人学习的,与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这其中甚至也包括整体文化程度较高的大学生。大多数公民知道要守法,却忽略了与义务相对的权利,所以当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68.42%的人选择调解,而不是通过诉讼维护正当权利。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则是多方面的。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的社会主义并不像马克思所设想的那样,是在高度发达的物质和文化基础上建立的,不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影响公民法律意识的决定因素。其次,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来走的是人治的道路,治理国家不在于有没有法律,而在于统治者是否贤明。由于受长期封建主义的影响,近代中国也沿袭了“人治”习惯而缺乏法治观念,“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的现象屡屡发生,我国的法制建设也是历经坎坷。再者,中国人讲究“礼”,在这样一个人情社会,重礼轻法的传统法律文化让人们在维权上,宁愿“顾及情面”,也不愿“撕破脸皮”诉之法院。法律制度不完善,维权成本高,法制宣传教育片面……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无疑任重而道远。

首先,要建立、完善并巩固社会主义法治基础,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明确公民的权利义务与政治自由,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使纸上的权利变成现实的权利。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拓宽维权渠道,降低法律成本,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其次,要做到公正司法,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对广大公民来说,对法律公正最直观的认识来源于对司法的公正性的认识,相当多的公众甚至把司法公正理解为法律公正的全部。因此,司法公正有助于培养广大公民对法律的信仰。要提高司法、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并且改革司法体制,解决司法人员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以法律为依归,让公民相信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最为重要的行为规范,从而自觉守法、用法、护法、信任法。

再次,要加强法制宣传,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让人民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了解法律,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如法律讲座、法律服务和帮助等,将教育受众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相结合,使得普法教育能够有效覆盖各个层次。

法治中国,公民是最大的受益者,法治昌明,社会才会清明,人民才能真正的安居乐业。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治国这条大船必能顺利地扬帆远行。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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