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配置的两个层次和政府市场的双重作用

资源配置的两个层次和政府市场的双重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准确定位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关系。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二者是有机统一的,不是互相否定的。”在资源配置中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都要有,不能任意消弱任何一个方面,这个是根本性的问题。

资源配置有宏观、微观不同层次,还有许多不同领域的资源配置。在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即多种资源在各个市场主体(企业、机构、家庭、个人)之间的配置,市场价值规律可以通过供求变动和竞争机制促进效率,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资源配置的宏观层次,如供求总量的综合平衡、部门地区的比例结构、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社会资源(财产、收入)的公平分配等方面,以及涉及国家社会安全、民生福利(住房、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资源配置,就不能都依靠市场来调节,更不用说“决定”了。市场机制在这些宏观层次和重要领域存在很多缺陷和不足,需要通过国家干预、政府管理、计划调节来矫正、约束和补充市场的行为,用“看得见的手”来弥补“看不见的手”的缺陷。

过去邓小平同志在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时候,从来没有否定计划,一再说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都可以用。党的十四大报告特别明确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不含“计划导向”内容的“宏观调控”。按有关文件对十四大改革目标提法的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有计划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以上所述,表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肯定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计划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的手段都要用。但是以后,由于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影响,逐渐出现了凸出市场、淡化计划的倾向,“计划”好像成了一个禁区。但是,党的十七大报告还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后面,紧随着跟上“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还强调,“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的宏观调控体系”。所有这些,都表明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计划导向”的作用不能消弱只能加强的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可见,市场的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是有限制的。根据这个精神,《决定》在指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了政府和国家计划的作用。就是说政府和国家计划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性作用”。这样,市场与政府、市场与计划的在资源配置中的“双重调节作用”的思想就凸现出来了。

既然在资源配置中是双重调节作用,而不是单纯的“市场决定”,那么,在资源配置的调节中,市场和政府或计划,怎么分工?依我看,按照资源配置的微观层次和宏观层次,划分市场与政府或计划的功能,大体上是可以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应该限制在微观层次(即在前述市场主体之间供求竞争)的领域;而政府职能如行政审批活动的缩减,也主要在微观领域。至于宏观层次上以及微观经济活动中对宏观产生重大影响(如前述供需总量平衡、部门地区比例、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以及涉及国家安全、民生福利等)领域的资源配置问题,政府要加强计划调控和管理,不能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盲目操纵,自发“决定”。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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