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递出坚决将依法依纪依规反腐进行到底、坚决将政治生态从严从紧的净化和再造进行到底、坚决将“零容忍”立场的反腐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
10月25日,吹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号角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仅1天,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在京召开。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的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传递出三个“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将依法依纪依规反腐进行到底、坚决将政治生态从严从紧的净化和再造进行到底、坚决将“零容忍”立场的反腐进行到底。
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王岐山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诸多表态阐明了共产党自身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表示,现在重要的党规党纪已有不少,例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应以此来整顿党内的纪律秩序,查处腐败的情况。
过去曾有人认为有党的纪检监察机关存在,党规党纪会破坏法治。“我觉得不然。现在看来,‘依规治党’恰恰是一个优势——全世界没有哪一个政党有中国共产党这样完备的、有效的和规范的制度,还有党内的执纪执法机制和专业机构。”高波说,“调整到位、运用得当,‘依法反腐’和‘依规治党’可齐头并进,成为中国反腐败格局当中的双核驱动引擎。”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在多位专家看来,这一论断的正确性不容置疑。
任建明认为,确实要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有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否则党的公信力就会下降。
高波说,法律是一个底线要求。对普通人来说,“法不禁止即自由”,但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而言则不然。“比如我不作为,法律上也没规定上班不能偷懒。但在党纪这一框架下,这是严格不允许的,甚至不作为就是腐败。”他同时表示,虽然“党纪严于国法”,但包括纪检监察机关在内的执纪队伍仍然要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活动,以此“提高反腐败的法治化水平”。
王岐山在讲话中指出,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围绕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党规党纪要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准则和纪律约束,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的“笼子”编织得越来越牢固:在集中清理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等;《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不少已有法规也正在修订。
高波认为,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应该成为一个制度和法治的强党。在这一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到官德官风的小而微的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不要急于追求制度大而全,特别是不要打制度的‘白条’。成熟什么制度推什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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