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硬指标缘何落地“变软” (4)

土地集约硬指标缘何落地“变软” (4)

监管遭遇“三大难”

记者在部分省市调研发现,看起来具有巨大土地集约节约空间和潜力的工业用地,在用地浪费监管上却遭遇“不敢管、不能管、不愿管”等问题,地方节地监管面临沦为一纸空文的窘境。

前置“硬指标”遭遇地方“软执行”。单位用地投资、产出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是衡量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为了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时,出让合同中须对这些硬指标做出明确规定。但记者在基层采访时,一些干部坦言,节地指标往往“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却难以落地,当不得真”。节地高压线“不带电”,难以遏制土地低效利用甚至浪费。河南某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光华(化名)说,在不少地方,节地指标就是“数字游戏”,企业说多少就是多少,政府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去较真。

供后监管似乎“人人能管”,最终却是无人真管。一些基层国土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土地供后似乎政府各部门都负有监管权限,但结果并非如此。如,工业项目立项情况,由发改委、经信委负责;用地容积率由规划局负责;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强度,工业园区、统计局才掌握,而作为土地集约利用重要监管单位的国土部门,却难以实时掌握这些供后土地关键利用指标,无法有效评估节地情况,有效监管更是无从谈起。国土局变成了单纯的“供地局”,土地供应后,用得好不好、是否达到集约节约要求,国土部门“鞭长莫及”。

对于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修订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明确规定工业用地“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可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但目前在不少地方,客观上仍然存在着闲置土地“回收难”。其中有的是用地企业打政策“擦边球”,使政府部门对土地闲置“认定难”,无法收回土地。有的则是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对回收土地“底气不足”。

采访中,国土部门部分干部告诉记者,在基层,工业用地闲置原因复杂多样,很难简单划分单纯是政府原因还是企业原因。不少用地闲置,既有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发展方向调整等因素,也有政府规划频繁变动、群众信访等原因,多种因素杂糅在一起,使政府收回闲置土地的工作难上加难。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领导工程”。“现在不少工业项目都是‘书记挂帅’、‘县长工程’,领导费了大力气把企业招来,却因为土地不集约要把人家撵走,不太现实。”某基层国土局规划耕保科科长陈明林(化名)表示,还有不少人觉得应该加快上马工业项目,“不能因为土地不集约这样的小事,误了招商引资的大事”。(记者 吴涛 潘祺 李松 王政 丁铭 叶锋)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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