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法治——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摘要:法治不是某一个公民的,而是全中华民族共同的责任。作为领导干部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习好法治这门必修课,带头领会法治的内涵、目标和重要意义,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行使权力,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2014年10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是我党当前的重要主题,建设法治中国,是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总结35年来的法治实践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提出的一个新的法治建设目标。它是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于一体的新要求。(人民网)

古语云“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并不代表法治就能得到普遍实行,法律只有得到普遍实行运用,才有构建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领导干部作为公共领域内掌握着一定资源并代表着党和政府行使着权利的主体,其言行都有着公众思维导向的引导作用,担负着引领整个社会形成知法守法良好氛围的重要角色。于此,要求领导干部要在法治思维上更加缜密,更加知法、懂法、守法。于此,法治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也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必修的课程。

俗语讲“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车头一旦出了问题,导致的结果是整列车停止不前或者是偏离轨道。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在遵法守法上不以身作则,而是凭借职位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甚至做出违法法律的事。如此,小则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置,大则影响法律的公正运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触发群众对执法司法公正、社会公正的质疑,既破坏法律的权威、行政执法公信力,又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领导干部倘若没有把法治这堂课当做必修课来学习,缺乏法治涵养、精神,而仅凭执法者和司法者等法律工作者来守护法律的公正权威,如此并是在推进法治国家、社会的过程中拖后腿,阻扰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法治不是某一个公民的,而是全中华民族共同的责任。作为领导干部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习好法治这门必修课,带头领会法治的内涵、目标和重要意义,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行使权力,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