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信仰和党建并不矛盾

法治信仰和党建并不矛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的文献,为社会注入法治思维,形成法治条件,法治信仰正成为一种强化的社会力量,成为社会正能量,发挥着积极的社会作用。但是,也有一些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提出,法治信仰的思想选择会不会弱化党的思想信仰,法制建设的热潮会不会转移党建工作的重心?

疑问有其客观性,焦虑也体现出其对党的感情的倾向性。但是,这种疑问多虑了,本次法治建设的议题,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确定,是从党建的范畴形成法治的框架。这样就意味着,我们所进行的法治建设,历史前提是在党的领导下统筹一切法治形态中进行的,用此把法治条例在社会秩序上进行逐一建构和嵌入,以此形成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对多元社会发展的条件,回应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和对社会热点的关注。

法治建设是党建的一个时间刻度。党的旗帜是指引中华民族法治建设的时代方向。这是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基本逻辑。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上讲,一个社会只有存在法治和批判的要素,这个社会才能形成一个有序的格局,才能让思想信仰成为一种理性依据。社会的规律性恰恰就是如此地定位。

法治建设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具体地建立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范畴中和意识形态上。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重点,首先在党建上。一个执政党,只有思想体系的不断与时俱进,并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上结合中国具体国情作出科学的判断,形成历史的定位,这个党才能不落后,才能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时代赋予的责任,才能完成引领人民前进的重托。为此,把党建深度体现在法治建设的基本形态上,是党建的重要环节。这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也随着改革开放进入顶层设计的关键时刻,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积弊,都成为难啃的骨头。不进行法治建设,一些体制原因留存下来的诸如贫富悬殊差距太大,房价导致经济畸形发展的问题太严重,消极腐败现象甚至走向极端的问题太突出等问题都难以得以有效解决。法治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情。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法治信念才能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基础。

于党建而言,法治建设也是党建工作的一部分。一名党员、一个党组织,首先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个具有先进性的政治组织,然后才是一名思想觉悟先进的党员,一个能引领时代、凝聚力量的、产生思想信仰的组织。法律是检验人的道德行为是否超越社会根本条件的唯一准则,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识的树立,我们才能没有特权意识,也才能在情感上爱民敬民,在党性原则上亲民为民。从根本上讲,这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种体现方式和价值践行上的有效载体。

以党建的要求信仰法治,在于思想上有深刻的认识,有能区分是非的觉悟,有能判断形势的本领。作为党员,作为党组织,信党是其第一位的要素,才后才是其它要素的排列。恰恰相反,现在,有些党员价值观发生错乱,在生活上追求奢侈豪华,在思想上盛行封建迷信,在工作上迷恋结交权贵,走上层路线,冷漠对待群众诉求,粗暴对待基层反应,公然践踏法律法治。对于已有这种意识并形成这种价值观的党员,我们不仅要从党建的高度给予清理,也要从法治的角度对其处理。

从党建的高度进行法治建设,就意味着共产党员对马克思主义至高无上地信仰,对法治要以坚定的政治觉悟坚守信念,做到思想上紧跟着党,行动上以严格的法治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也有人会问,党建和法治建设,那个更重要?一切法治律条的形成是在党建的框架内进行的,所有的立国之本要素的形成是遵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的,二者紧密相连,从理论形态上,从社会建设范畴上形成为一体,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辩证法。即所有党员,一肩是法治建设,一肩是经济建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头脑上形成党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对于公民而言,选择法治信仰并能形成基本的力量,自然是在党领导下的一种结果。这也是复兴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的历史结论。只有把党的各种倡导,各种思想普遍性地转化成一种人民的信仰,我们的党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始终以他的纯洁性,先锋性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元素走在时代前列。

党建和法治建设既是一体的,也是分离的,既是统一的,也是相互独立的,所谓的一体性,它是党建的一个立足点。所谓的分离性,它和党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学说范畴。而它们的一体性体现在党性和人民性的相互统一中,它们的相互独立性在于党建是党的意识形态、法治是法的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而它们的共性和它们的本质特征都是党领导下的产物。只有坚持党性,才能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只有进行法治建设,才能使党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以提升,升华为一种党性和人民性一致的理论前提。

党建和法治建设有其的共性,这个共性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梦。只有把握好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的建设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才能把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共性辩证地统一于党建的历史条件下,统一于由党建的政治逻辑形成的法治建设条件中。这就是关于党建和法治建设并不矛盾的正确答案。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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