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政党推动

孙力: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政党推动

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必然要体现人类文明的先进成分。法治国家是人类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这一命题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同,而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又必然展现出它的优越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建设正昂首阔步地走在这一进程上。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极为精彩地阐释了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特色——先进政党的强大推动。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体现在法治建设上,整个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国方方面面的伟大进步,都集中地归结到作为先进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上。这也是中国道路的一个特质,是其他的法治进程、其他的现代化进程所不具备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此作了精炼的归纳: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把握住这一最本质的特征,才能够理解好社会主义的法治,把握好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方向。

1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领会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涵和重大意义,首先应该有整体的和宏观的视野。

这是我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该认识到,四中全会的主题凸显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高度关注中国的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中包含诸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和新论断,领会这些思想和论断,能够更好地帮助我们学习和把握四中全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履职不久,就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了法治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在法治中的地位是法治建设的关键问题,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由于普遍受到人治的影响,在这一问题上留下诸多教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中也存在不同的认识,需要理论的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问题予以了及时而又深刻的阐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强调在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在重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要求: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如何理解这一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履职后提出的三个“依法”、三个“法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既是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的“无缝连接”,也是党、政府、社会法治建设的一体化推动。它体现法治的全覆盖,是法治中国的完整蓝图。

四中全会对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做了重要阐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依法改革的新的重大命题,强调要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一问题上有过重要论述,在今年年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他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十八届二中全会上,他又再次阐述法治建设与政府改革的问题: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

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与改革的历史进程密切相关。改革初期,不破不立,以“摸着石头过河”作为基本的战略,不断突破传统的体制和框框,包括突破旧的法制,开辟新的道路。然而,改革在不断推进,时代条件在不断变化。三十多年改革中确立起来的新的法律和制度体系已经逐步定型,改革的战略也需要逐步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是审时度势作出的新决断,这意味着中国改革一直存在着的改革突破法律的现象将终结,改革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这是加强法治保障改革的时期,也是加强顶层设计的时期,它是以中国特色的法律和制度体系的逐步完善为基础的。因此,从更高的视野看,这反映了中国已经逐步走出“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进入制度完善和法治完备的新阶段。

2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应该把法治建设的这一升级版同它的社会功能和效应联系起来,从它将推动的社会发展中认识其价值和意义。

将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主题,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拓创新,也是对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重大贡献。因为,从更大的范围看,法治是社会主义运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国不仅曾经受苏联模式影响,而且有着很长的忽视法治的文化传统。清代纪晓岚在编《四库全书》时说“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所以,近八万卷皇皇巨制的《四库全书》,仅象征性地收了几本法制著作。显然,克服法治薄弱的缺陷是社会主义必须要完成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晚年谈到落后国家的社会主义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但必须继承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法治应该是需要继承文明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

中国的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的崭新里程,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讲话,总结“文革”沉痛教训时指出:“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为中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新的重要指针。伴随着思想解放,中国的法学界、理论界对法治的探讨不断深入,法治的地位得到较快的提升。

1982年,彭真同志在主持修订宪法中,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首次载入了宪法,把党法关系用国家大法确立下来,解决了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解决或者没有解决好的重大问题。

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此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提出,实现了从“法制”向“法治”的飞跃。尽管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本质的区别。法制(leagle system)的基本含义是法律的制度体系,传统社会并不缺少法制。而法治则不同,作为现代国家具有的基本特征,法治有两个最基本的含义:任何人和群体都不能够超越宪法和法律,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英文的法治是“rule of law或supremacy of law,即法律的统治或法律的至上性。

毫无疑问,依法治国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可以说是法治的一种中国式表述。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梳理了法治与执政党和民主的关系,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探索,把它同其他性质的法治区别开来。2007年的中共十七大,突出强调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问题。2012年十八大,对于法治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全面”和“加快”上,即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次加大了法治建设的推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全会历史上第一次以法治为主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地位不断攀升的必然结果,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历史使命内涵的深刻揭示,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和当代社会主义运动的新进程。全会公报中,“法治”一词出现频率是58次;依法治国出现频率是23次。彰显的就是“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3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把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中认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开拓。

全会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总目标体现在两个建设,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完善的法治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法治国家则是法治体系成功治理的体现。对于如何构建法治体系,全会从五个方面阐述: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五个体系的布局,充分体现了全会“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的论断。它首要的鲜明特征就是它是运转中的法治,从法律规范开始,到法治实施,再到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是完整的法治实践过程。实际上,这也是法治和法制的一个重要区别,法治强调实践的行为,强调把法运用于社会管理和治理,这一鲜明特征是同中国社会发展的需求联系在一起的。

五个体系布局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法治对党和国家的全面覆盖。全会首次提出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完成了一个“打铁需要自身硬”的制度设计。党要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不提升自身的法治水平显然不可能有真正的效果。党自身对法治理念的践行,对依法执政的坚守,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是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时代特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涉及宪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实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法治观念、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党对法治的领导问题。

这六项重大任务既应对现代化的诉求,也高扬社会主义的属性,把两者融为一体。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宪法的核心地位是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诉求。同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观念以及法治工作者的素质等,都映照了现代化在法治上的重要环节。例如依法行政方面的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出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及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生动地体现了法治对于科学决策的保障。

而从社会主义属性来看,不仅强调了法律体系的制度归属,还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特性作了迄今为止最精彩的归纳: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认为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从更高的视野——社会主义的本质加以分析,与“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新的重大判断相一致,党的领导就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4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同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和历史使命联系起来。

首先,法治建设本身是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因此,法治的提升将直接促进中国的政治发展,特别是提升民主政治的水平。法治与民主有着重要的内在关联,将两者对立起来是短视和误读。民主不是人人来当领导者,而是按照民意来进行统治和管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中,人民代表大会将集中起来的民意转化为法律法令。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如此等等,就体现法治的民主基础,也是民主的法治化身。由此,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准确地贯彻民意、体现民主。越是在依法治国的轨道上运行,民意就体现得越充分,民主的水平就越高。实际上,我们在民主建设中遭遇的困难和阻碍,如人治、一言堂、滥用权力等,都是违反法治的行为。只有用法治加以矫正,才能够拓宽民主的大道。

其次,法治的提升将对经济给予强劲的推动。法治对经济的积极影响尤其集中地体现在它与市场的正向相关上。从市场经济的缘起看,就与法治紧紧联系在一起。近代市场经济的诞生伴随着法律的兴起。十二世纪被称为“法律的世纪”就与十字军东征打开商路,拓展市场密切相关。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同样需要社会主义的法治保驾护航。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很清楚地证明,市场经济培育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积极推进的过程。

由于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从市场主体来看,法治对市场竞争秩序规范能够使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从政府以及市场的监管来看,各政府部门对市场的规制将更加统一地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监管边界更加明确,监管模式的主观性、任意性以及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冲突将大大减少;从法律规范来看,法律完善的步伐将大大加快,诸多重要的法律都有望得到较快较好的修订和完善。毫无疑问,依法治国的升级版将大大释放经济红利。

再次,法治的提升也必然联动文化的提升。法治既包含制度规范,也包含精神理念。法治精神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内容,四中全会引人注目地论述了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培育问题,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尤其是对于文化产业,法治是极为强大的保障和推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是“无烟工业”“低碳产业”,被誉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我国文化产业总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至今仍不到4%。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平均在10%左右,美国达25%,其在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中所占份额则高达43%。从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来看,法治的保护和推动是其中的薄弱环节。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远远跟不上市场的发展。文化产业主要就是靠创意,创意得不到保护,被复制、盗用,导致创新动力很弱。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是维护文化产业安全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法律工具。完善其法治的保护必将使文化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此外,法治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其他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法治建设的升级版,必然联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升级版,给实现中国梦以更加强劲的推动,为人民权利的享有和幸福的生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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