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改革”与“法治”共舞

让“改革”与“法治”共舞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了多次的质变,解决了诸多的问题。可以说,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是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过程,旧的思维体制不断扬弃的过程。

对于改革来讲,只有依靠法治保驾护航,才能不断深化发展;对于法治来讲,只有依靠改革指挥引领,才能不断完善推进。只有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才能及早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014年第22期《求是》刊发了穆虹同志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文章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目标方向一致、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学习并贯彻好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二要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化法治建设,必须将二者统一到社会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来。

改革是法治的导航仪。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是经济层面的改革,更是涉及到社会、政治与生态等多方面、多领域的改革。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了多次的质变,解决了诸多的问题。可以说,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是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的过程,旧的思维体制不断扬弃的过程。时至今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而不断深入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为法治建设提供了丰厚的物质基础和充分的实践资源,另一方面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在未来,只有在国家层面完善顶层设计。明晰改革目标,才能使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航道前行。

法治是改革的护航舰。“法立如山,恒安天下。”这是电视剧《大秦帝国》中商鞅的经典台词,这八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道出了法律的庄严,说出了法治的意义。唯有立法,秩序才可井然;唯有依法,改革才可有序;唯有守法,社会才可稳定。可以想象,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其后果必然是市场混乱、矛盾激化的;必然是贪腐横行、怨声载道的;必然是民不聊生、生态恶化的。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如何打破利益固化的格局,如何改变权力寻租的现状,如何推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如何推进市场活力的涌动,这些问题,需要用法治的思维去解答,需要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运用法治的思维,就是要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运用法治的方式,就是要将法律作为行事的准绳。只有形成全民懂法、全民守法、全民护法的良好氛围,“中国号”的巨轮才能破浪前行。

“辅车相依,唇亡齿寒。”改革与法治,如同一个人的左手和右手,偏废任何之一,都无异于自断手足,都必然使现代化建设的“成色”大打折扣。让经济与法律“齐飞”,让改革与法治“共舞”,这是处理改革和法治两者关系的不二原则,也是昂首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基本遵循。

责任编辑:李妮玮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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