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依靠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行为,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就是要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我们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是否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事关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得到全面落实。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讲依规治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这一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严格遵守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要求,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一条底线、红线。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规必须与国法保持一致,这是我们党在依规治党实践中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明确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当遵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要求,必须严格审查和严肃纠正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问题。在实践中,少数“红头文件”作出不适当规定,突破了法律规定,比如,有的文件违法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文件违反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有的文件明显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等等,都通过备案审查机制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以维护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运用党内法规从严治党,保证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强大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广大党员既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更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就决定了党员更应忠实履行法律义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比普通公民做得更好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就可以有力带动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国家法律是对普通公民提出的底线要求,而党规党纪则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法治的要义是限制权力、约束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从严治党,严格管理党员干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相对于普通党员,党内法规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纪律要求,比如,严禁经商办企业、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出台了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遵纪守法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守规才能守法,违法必先违规。通过制定和实施党内法规,能够促进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他们的制度意识、法治思维,必将有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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