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践行“三不”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2)

浙江:践行“三不”要求 落实主体责任(2)

摘要:严规范,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加强各类规划、计划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从源头杜绝暗箱操作;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实行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诚信情况动态监管;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省管交通项目100%执行招投标,重大项目全部进入省级交易中心。

强化制度规范约束,架起“不敢腐”的高压线

制度规范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根本保障。厅党组针对交通行业特点,重点建立“四严”治理体系。

严规范,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加强各类规划、计划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从源头杜绝暗箱操作;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实行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诚信情况动态监管;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省管交通项目100%执行招投标,重大项目全部进入省级交易中心。

严整治,推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出台《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项目拨付,项目按进度拨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典型案件确保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严监督,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近年来新增及修订各项制度规范519项。以“零容忍”的态度、“连根拔”的韧劲狠抓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长效机制。

严审计,实行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竣工决算审计审批监管。会同省审计厅共同实施跟踪审计项目130个,核减工程造价15亿元。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