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丽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2)

佟丽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2)

把权力装到法治的笼子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多位高级领导干部因为贪腐受到惩处。腐败的根源是什么?问题根源就是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约束,权力放纵、滥用必然导致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把权力装到笼子里。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说明,约束权力的最好笼子就是法治。现代法治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约束权力,所以,执政党推进依法治国,表明党要通过法治来约束执政党,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如果说这是一场革命,那首先就是执政党的一场自我革命,首先就是要约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使用权力。

《决定》除原则性地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外,还就某些特定滥用权力、干预司法等情况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对于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要追究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注意的是,在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段落,《决定》明确规定:“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这种规定方式显然有意强化行政诉讼的作用以及违法的后果,有助于督促行政机关尊重司法。

另外,对司法人员,提出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司法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和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

所以要看到,执政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将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如果说近两年的反腐是“标本兼治、以治标为主”的话,那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标志着反腐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方向转变。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

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有法外特权?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也要守法?尽管这是一些简单常识,但由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罔顾法律、滥用权力,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似乎就有特权。尽管都在强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但在有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中,认为法制宣传教育主要针对的是群众,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老实听话、按领导意志办事,有些权力比较大的基层干部竟然说出“我就是法”等猖狂的语言,其实这是对社会主义法治最大的亵渎。尤其要看到,个别领导干部嘴上说法治、谈廉洁,行为上滥用权力、贪赃枉法;个别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知法犯法,这些行为给宣传法律带来了极为恶劣的负面效应,造成很多群众对法治失去信心。

我国执政党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的另一法律逻辑是,我们的法律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所以法律是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共同体现。《决定》指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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