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这是从发展和维护人民权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按照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切实把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充分认识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有效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面临的重要课题,是新的形势任务对党和政府提出的重大要求。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建立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形成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渠道、依照法律程序维护权益、化解纠纷的社会氛围。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社会依法规范运行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重要保障。在法治社会中,所有权力的运行都纳入法治轨道,公民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序得到解决,人民群众权利受到侵害时依法受到有效保护和救济。这就要求必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和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法律渠道,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公民都依法律按程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解决纠纷。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是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进步,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利益诉求也日益多元化。一方面,人们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越来越多地选择主张和维护权利,而不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另一方面,因利益诉求而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解决这些矛盾纠纷关系到当事人维护和实现自身权利和利益。这就要求必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使人民群众能够方便顺畅地通过法律渠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能够选择最便捷、最适当的方式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减少纠纷解决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很突出、处理起来很棘手的问题。同时,还要看到,大量社会矛盾和问题是由利益问题引发的。从人民内部和社会一般意义上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这就要求必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好、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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