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多规合一 尽快把城市发展边界确定下来
未来的“城市边界”需要以规划形式落地,并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使之具备法律效力和权威性。这样也能够使城市规划保持连续性,不会出现过去那种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的情况。同时必须加大督察问责力度,加快相关法律修改,把土地保护、利用、管理纳入更加完善的法治轨道。这也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核心要义所在。
在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的视野中,耕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是密不可分、互为前提的几条线。“如果城市开发边界定不下来,永久基本农田就不可能划定。反过来说,开发边界确定之前,也得先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但有一点很明确,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优先,是划定红线的基本原则。”他解释说,也就是先在规划图上把永久基本农田和需要保护的生态用地“抠出来”,尽可能以此为基础来划定开发边界。
董祚继表示,“建设是可以避让的,可耕地是长期形成的,不允许占用,如果一定要搞建设,就跳过去、绕过去。”他说,要将原来划定建设用地预留区中的优质耕地调换出来,严禁占用。
为了防止城镇化无序扩张风险,保证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城市规划是重要一环。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28个市县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所谓“多规合一”并非指只有一个规划,而是指在一个空间内,在规划安排上互相统一,同时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讲话中指出,积极推进市、县规划体制改革,探索能够实现“多规合一”的方式方法,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并以这个为基础,把一张蓝图干到底。
“多规合一”的探索有利于各个城市制定一个综合性的指导性规划,统领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以及人口和环境规划等内容。与此同时,将打破各部门规划过滥又各自为政的现象,逐步形成现代化的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法律体系,这将有助于避免城市规划的盲目与混乱,让中国的城市真正发挥城市应有的功能。
财经评论员李文海告诉记者,“多规合一”的好处和难点都在于对平衡的把握,具有很强的经验普适性。他说,城乡一体化中“多规合一”的重心还在于土地规划,核心是解决建设用地的供给来源与农村同步发展和农民顺利进城就业这对矛盾。
但是,城镇化意味着中国需要大力发展中小城市,而这些城市在这种发展和约束当中,如何因地制宜同时,又能科学的协调和规划,这需要更多的专业支持,尤其是在规划方面,因为城市规划具有超前性,不能仅靠探索。
根据近期地方实践经验和面临的难点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划定的城市开发边界落实到法定规划中,进一步探索边界管理的政策措施。(综合新华网 经济参考报 中国国土资源报 中国网 镇江日报等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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