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不应让“明知被骗仍汇54万”成民生痛点(4)

【案例】不应让“明知被骗仍汇54万”成民生痛点(4)

令人惊奇的是,全国的大案要案侦破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而根据《刑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既然破获概率大,惩罚让人解恨,那么,“看你能骗多少钱”的反常理,就有了合理的解释,这不是在赌,而是对自己的经验、心理预期和客观现实的自信。或许,面对指责,他还会在心中生出“子非鱼安知鱼之用心”的冷哼!

对于重特大案件坚持“凡案必破”理所应当,但小小不言的案件,产生的社会影响并不小,对一个家庭来说,有时候还很重大。报案率、侦破率低下,不管事出何因,总归是不正常的。信心建立的基础是信任。信任何来?只能是破案速度快,成功几率高,尤其像“家里被偷、手机遭窃、被人诈骗”等等这样的小事,一旦能顺利破案,人们内心的受尊重感和安全感必然会被反复强化叠加,而对于违法犯罪分子,更是一种震慑。抓大放小,“恶小不惩”,无论于社会于家庭,都是有害的,是缺乏群众视角的表现。

将小案拖成大案,并最终完胜,堪称一出轻喜剧,而老刘就是总导演。他的春秋笔法里,有酸楚有态度,看似愚蠢其实大有智慧。但毕竟是个案,并不值得效仿。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领会、感知、脸红,并能知耻而后勇,更希望对现有制度框架进行补缺,用法治之手倒逼出一个崭新局面来。

【启示与思考】

这是一桩让人啼笑皆非的电信诈骗案。虽然老刘的想法很荒诞,但担心“钱被骗得太少,警察就不重视”的心态,却有其现实基础,甚至还会引发很多诈骗案件被害人的共鸣,成为民生痛点。

原来,依据最高法、最高检的《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罪的案值“数额较大”的标准(其实也是刑事立案的标准)是3000元以上;一些地方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对立案标准进一步提高。这就导致很多小额诈骗,尤其是日益突出的小额网络、电信诈骗,难以立案追究。

就司法现实来说,不少基层公安热衷于办“大案要案”,对于侦办小案的热情并不高。所以即使是盗窃、诈骗案的数额达到三五千元的立案标准,很多时候也得不到全力侦破。甚至有的时候,被害人已掌握了小偷盗窃的清晰监控视频;诈骗电话是一门固定电话;被盗的苹果手机有清晰的定位,但个别公安机关仍是消极办案、虚与委蛇。我们经常看到这种让人“心塞”的经历,不少身边的朋友也有类似的遭遇。在这个背景下,诸如外国友人自行车被盗“火速破案”的新闻,才会引发嘘声一片。也正因此,电信诈骗被害人老刘那种“钱被骗得太少,警察不重视”的担心,也未必算是杞人忧天。虽然报道中没有披露本案得以侦破,是否与老刘被骗金额高达54万元有关,但侵财型犯罪的被害人,很多都有这种心态。

其实,公安机关也表达过“苦衷”:电信、网络诈骗,往往是跨地域作案,甚至有的涉及境外,侦破难度大,办案费用高,需要协调的层级高,难免对一些案值不高的案件进行取舍。

但古话说得好:“怨不在大,可畏惟人”。绝大多数人一生都遇不上什么“大案要案”,需要公安机关提供公权救济的,往往也只是些“小案子”。这些案子也是公民感受这个国家司法公正的窗口,各级警方都不能忽略。相反,警方应该积极整合内部的办案力量,及时登记、串并诈骗案件信息,打出铁拳,坚决不能让“钱被骗得太少,警察就不重视”成为一种社会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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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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