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制度为世界政治制度添彩

人民政协制度为世界政治制度添彩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多党合作协商建国,民主建政,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人民政协承担了建立新的国家政权的历史使命,形成了政党、政协、政权三个系统互为支撑的国家政治制度架构,也基本建构了独特的中国政治制度。人民政协制度丰富了世界政治制度的形式,为世界政治制度增色添彩。

一、人民政协是在中国历史发展中“长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政治包容性。

人民政协制度产生于民主革命历史发展过程中,是深深植根于中国基本国情的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理论见之于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检验与修正的实践产物。它既不是单纯的人为设计或主观选择的产物,也不是单纯的自然生长的产物,而是在历史发展中,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奋斗的结果,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这一历史必然性包含着许多因素:既与当时国民党垄断政治权力、武力镇压共产党与打压各民主党派有关,也与垄断资本与民争利、强取豪夺经济资源有关,还与西方式的议会道路、“两党制”与“多党制”在民国初年的失败和不符合中国国情有关;既与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对人民革命实行正确的政治领导、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有关,更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智慧和社会各界的理性选择有关。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建立,五星红旗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升起,它提供了当代中国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源。

今天,人民政协的发展与改革开放的步伐相一致,已经成为由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34个界别囊括了大陆九个政党、八个人民团体、56个民族、五大宗教的代表性人士,覆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各社会阶层的精英人士,聚集了大陆、港澳台同胞、归国侨胞的代表性人物。深深根植于中国历史发展的人民政协,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功能定位,广泛代表性与政治包容性是它的最大特点。这一特性使它能够凝聚共识,成城众志,国家民族精神在人民政协可以得到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形式与内容在人民政协制度中达到了有机的统一。

二、人民政协是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载体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党派合作特性突出。

当代世界政治运行的主流形式是政党政治,政党对于一个国家的内政外交起着决定性作用。而政党政治制度机制的运行,必须回答如何处理政党之间关系、政党与政权之间关系、政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问题。许多国家通过国会选举或行政官员选举,直接体现和调整政党关系,以在国会所占席位多少或总统职位的输赢,决定政党执政或者在野。

我国政党政治的运行机制和表现方式有自身特点,即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体现党派关系,各级人大代表,不论是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抑或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是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出现;而人民政协是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是体现党派关系的制度载体。在人民政协,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同作为构成人民政协的党派单位,可以党派的身份和名义,单独地或联合地在人民政协中发言,提出提案、建议案,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各民主党派在政协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提出意见建议,作为一种组织行为和政治行为,既是与中国共产党协商合作的重要体现,也是与中国共产党进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它承担着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载体的功能作用。

同时,共产党的领导和多党派的合作是我国政党制度互为条件的两大要素,执政党和参政党互为支持,构成多党合作的制度架构。突出的党派合作的特性,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看,都是人民政协制度的显著特点。观察衡量当代世界政党政治的标准,主要看是否适合国情,包括政党的性质及其内部构造、各政党在政治价值观之间的差距、政党对国民每个人日常生活的渗透度或支配度等因素。同类政党制度有不同的模式,而每一模式都有自己的运行轨道和法则程序。政党制度的生命力和绩效决定其应对挑战的方式和能力。当代中国的和平崛起、社会经济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升,是对多党合作制度优势和功能效用的有力佐证。

三、人民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相辅相成,能有效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与人民代表大会相比较,人民政协作为一个政治机构或组织形式,在构成方式、代表产生方式、性质功能上有别于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为国家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而人民政协属于政治协商机关、建议咨询机构;人大代表以地域、按人口比例、以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方式而产生,而政协委员以推荐、协商方式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以地域为单位组团,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代表地方利益的因素,而人民政协以界别为构成单位,代表社会各界方方面面的利益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政协同为代表民意的机构,同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构成要素,同为不可或缺的国家政治制度中一个部分,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发展,相辅相成、互为补充。而在时间顺序上,人民政协的建立早于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承担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这两种制度所主要体现的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层面上的民主形态,共同构成了我国立体化全方位的民主政治制度结构。

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和理性交流,是协商民主的核心内容。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体现出的制度合法性、主体广泛性、过程规范性、意见包容性、效果显著性等巨大优势,能够把社会各方面愿望的表达和诉求,纳入民主和法治的轨道;能够把群众中分散的、个别的呼声汇聚成系统的、集中的意见,便于执政党和政府了解民情、把握民意;能够就一些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效地促进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人民政协与生俱来的协商民主特性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和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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