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
党的十八大后,我国法治建设将进入新阶段。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更加重视法治在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并提出了“法治思维”的概念,要求用法治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同时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重要的理念描绘了法治建设的新蓝图,为探讨中国法治发展道路,全面实施宪法提供了理论指导。
展望未来,我们应更加注重宪法的实施。首先,应当进一步提高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宪法的权威。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法治思维首先是宪法思维,宪法在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应当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从依法治国向依宪治国的转变,使依宪治国成为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强宪法实施,应当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这既是党章的明确规定,也是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共产党员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对于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在现代政党制度下,执政党获得并维持执政基础的基本途径是确立依宪执政的理念,把执政党的奋斗目标与宪法原则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合宪性基础。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执政就必须依宪,使党的一切活动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
加强宪法实施,应当强化宪法监督机制。十八大报告重申了宪法的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强化宪法监督,树立宪法权威,任何人均不得违反宪法,特别是要强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通过宪法监督,防止各种特权和腐败行为,让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受到追究,承担宪法和法律责任。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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