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合作金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

创新合作金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

保障农民平等的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正。资金是经济活动的血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成员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获得资金的能力。一个出色的农业经营能手,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其经营能力就不可能充分发挥出来。只有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他才可能通过资金不断获得相关资源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也只有农民获得资金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农村社会的整体状况才能得到明显改善。因此,融资的可得性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公正的问题。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这一经济弱势群体通过合作形式经营的金融,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农民社员投入的股金,其根本使命是用合作共有的资本持续地为农民社员提供必要的经济支助,用群体的资金合力为农民社员提供实实在在的资金服务,促进社员资金的融通。资金的互助合作是合作金融区别于其他金融的显著特点之一,这种以优惠、灵活的方式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可以使更多的农民获得资金支持,从而保障他们都能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

分散融资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合作社制度的基本使命是提高其社员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一使命是全世界各国合作经济共同追求的目标,亦是合作社的本质特征。合作金融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建立、经营和发展服务于成员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其终极经营目标是促进本组织成员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通过遍布中国农村的合作金融组织,可以有效分散和化解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融资压力。对宏观经济来说,通过合作金融组织解决融资问题的最大优势之一是有效地控制金融风险。合作金融组织主要对社员开展融资服务,这种金融服务方式能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扩散和传导。如果某一个合作金融组织的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影响的只是该合作金融组织本身的资金安全和生存问题,以及依赖该组织获得资金的其他社员的融资可得性问题。它不会扩展到其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更不可能带来整个金融系统的动荡和不稳定。如果发展农村经济的资金需求能够通过这种无传导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得到满足,由正规金融机构主导的金融体系就会获得更高程度的安全保障。

(作者单位: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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