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宪法根本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落实宪法根本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和灵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恪守宪法原则,确保宪法实施。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和形式,确认了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成果,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庄严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十八届四中全会为落实这些部署和设计提供了法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指明了通衢大道。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和灵魂。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恪守宪法原则,确保宪法实施。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就明确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此次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些重要论述表明,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地位和形式,确认了党领导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成果,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庄严使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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