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尔听到一位路人在打电话“知不知道交警的朋友,我开车违章,帮忙打声招呼,疏通一下关系,免除罚款”,看到这一幕脑海里闪现出一个词语“打招呼”。
“打招呼”一词在汉语里解释运用是朋友之间相遇时相互寒暄,以示友好之意。然而,这样一个简单的交际用语却被演变为不按规矩办事、试图走关系的一个俚语。俗语云“公章有碗大,不如半个老乡说句话”,这句话充分显现出“打招呼”的奥妙之处,这种行为在那些打招呼者和被打招呼者之间成为一种所谓的默契、相濡以沫、乐此不彼。然而,就是这样的打招呼行为在一步步的侵蚀着国家的法度,对国家的法治发起一种赤裸裸的挑战,严重的影响了国家的法制尊严。
为何打招呼现象频现于官场于民间?笔者认为在于部分当权者没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至于思想、行为方式游离于权力与制度的边缘。不同程度的干扰着国家司法的管理体制,破坏了公平正义的司法天平。对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决定背后体现出的是一个“不”字,不能、不可以·····这一连串的不字是对那些破坏司法公正、用权力决定体制、不按规矩办事、喜欢打招呼的人提出的。彰显出中国法律的威严与法治精神的内涵,视为之:没有可以打招呼的法律,法治就是对打招呼者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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