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时代”:能带来平等权利吗?(2)

“居住证时代”:能带来平等权利吗?(2)

大城市可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征求意见稿规定: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该规定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为常住户口的通道。毛寿龙指出,这将使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的居住证更具吸引力,而对中小城市而言,居住证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凭证。

“在中小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多数是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的,而一些从北京、上海等城市到中小城市居住的人也大多不愿意放弃原有户口。居住证将保证他们拥有原籍户口的同时,享受到居住城市提供的基本福利保障。”毛寿龙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各类城市制定落户条件的标准,其中规定,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国将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有专家指出,500万人口规模的设置标准仍有完善空间。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说:“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全是大城市、特大城市,也是流动人口、外来人口希望居住的一些城市。不过各地发展情况不同,各地也应该针对不同情况来制定具体办法。”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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