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需与民生挂钩

法治需与民生挂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是一个全新的表述,是对依法治国理论的完善和升华。实行法治,是人民当家做主的需要,是人民群众实现权利、尊严和幸福的基本条件。

民强则国强,人民群众如“根”,党和国家如“树”,只有“根”充分吸收营养才能保证“树”的伟岸,在推行依法治国时也是如此,我们唯有从“根”先行,让法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促进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这就要求我们务必让法治与民生挂钩,用法治保障民生,多关注民生问题,让民生问题法治化,民生问题得到了法治的保护,依法治国就得到了“质”的推进。

民生问题法治化,就是要让人民群众认识“法治”,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现在许多老百姓在打官司时根本听不懂法官和律师的“专业术语”,面对许多问题更多的只是依靠律师而不是主动发现,这是典型的不善用法律的体现,是全面推行“法治”一个瓶颈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在基层加大普法力度,带法治下基层,让法治率先在基层“开花”,逐步在全社会“结果”。

责任编辑:郑瑜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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