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推进党的建设法治化,重点应该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严格实施,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使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硬约束和自觉行动。
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坚持把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的关键,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把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培训院校必修课,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常态化、制度化。要把党的建设法治化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规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让党内法规融入党内生活中,确保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在服务党的制度建设和党依法执政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大对党内法规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实施后评估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惩处和及时通报。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保持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纯洁性。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党的建设需要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作用,把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我们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只有坚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作者单位: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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