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让法治为新一轮振兴护航

辽宁:让法治为新一轮振兴护航

摘要:12月5日,《中共辽宁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公布,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

为了开办养老院,跑了39家单位、盖了133个公章,前后历时8个月,整个过程如同跑马拉松,居然还没办成……这是发生在锦州的一件事。据此,我省新近绘制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将审批时限压缩至40个工作日,并对外公布办事流程。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更加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是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根本特点。

现在,我们讲 “新常态”、“新作为”,什么又是新作为?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树立法治思维。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拍脑袋决策,一些地方重大项目盲目上马,常常留下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还有的决策违背公共利益,导致内幕交易。出现这些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违背依法决策的原则,没有遵循法定程序。另一方面,面对已经变化了的社会现实,仍照搬过去的条文,一味按照老黄历行事,正所谓“等批下来,黄花菜都凉了”,又何谈竞争力?

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保障,否则就可能引起混乱。今天我们要打破的,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藩篱,更要打破固化了的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只能依靠法治协调处理,由此才能降低风险、减少阻力,确保顺利推进。具体来说,在新一轮振兴中,下至群众的教育、医疗、养老,上至关系经济转型的国资、国企改革,如何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如何形成公平合理的利益格局,如何打破垄断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如何简政放权、挤压权力寻租空间等,都需要谋定后动、循序渐进,需要法治护航。

法治必须紧跟振兴的进程和步伐,否则就可能被虚置。在过去,受法制不完善的时代条件限制,推进改革往往还比较粗放,尚可理解;而在今天,在法律体系形成、法治理念高扬的新时代背景下推进改革,新一轮振兴攻坚到哪里,法治建设就应跟进到哪里,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都要经受住是否合乎法治的检验。事实上,总结我省去年以来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一个相同点跃然纸上: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注定是一系列激烈变动的集合。而法治的基本价值,恰恰体现在一个高速前行的社会中,充当“定海神针”和“压舱石”的作用。发挥好法治的保障、规范与推动作用,将让新一轮振兴航船开得更稳、走得更远,确保整个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责任编辑:赵婧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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