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干部守法要突破惯性思维

强化领导干部守法要突破惯性思维

摘要: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要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工作上的自觉追求。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做真正的守法者,才能带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环境。但长期以来,囿于传统行事习惯、管理方式和文化沉淀等因素,领导干部要成为真正的守法者,必须突破认知和行为上的误区。

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要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工作上的自觉追求。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做真正的守法者,才能带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环境。但长期以来,囿于传统行事习惯、管理方式和文化沉淀等因素,领导干部要成为真正的守法者,必须突破认知和行为上的误区。

误区一:混淆了普通公民与法律专家之间的界限。有的人将守法者等同于法律专家,认为领导干部作为守法者,就是要把法律条款学得越多越好,就必须成为法律专家。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甚至把具体的法律条款作为考试内容。这种观念既不现实也无必要,因为对于不同的守法群体,法治思维要求和标准是不一样的。如对于普通公民而言,要求具备一定的法治意识,能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对于法律职业人员来说,要求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系统的法律知识和逻辑推理能力;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则要求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善于用法,能够掌握法治原则和法学原理,想问题能够主动运用法治思维,作决策能够做到于法有据。可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同层面和职业类型的人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差别很大,并不需要每个守法者都成为法律专家。

误区二:混淆了守法者与执法者之间的界限。一些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自身定位不准确,对于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认识不清晰。有的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上级部门的事,自己只要学好文件,作好部署就可以了;有的认为,法治问题专业性强,是法学专家、律师们的事,抓好立法机关立法、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办案就是抓好了依法治国工作;还有的认为,宣传引导好全民守法,不出事、少出事,也就等于建成了法治社会;更有个别领导干部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或凌驾于法律之上,抱持“这法那法不如领导的说法”等固有思维。近年来,各地涌现了许多“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体现了公民法治观念的提高和法律制度的进步。然而,在这些诉讼案件中,有的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玩“躲猫猫”,出现了“告官不见官”的尴尬现象;有的虽然被迫出庭露面,却一言不发,形同摆设,流露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不屑和轻蔑,让人感受到“秋菊打官司”之路的漫长和艰辛。出现这些思维误区的关键原因在于,领导干部没有摆正自己在依法治国中应处的位置。“奉法者强则国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领导干部是关键。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真正从内心树立起对法治的真诚信仰,确立对宪法至高权威的内心遵从,依法治国才能全面推行下去。

误区三:混淆了合法程序与公正结果之间的界限。过去,很多领导干部存在一种思维误区,认为只要能达到行政目的,就可以不注重行政程序的合法性问题,“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功利主义思维大行其道。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按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很多人认为,合法的程序必然带来公正的结果。但在现实中人们却发现,很多时候程序上合法公开,结果却与预期目标大相径庭,产生“程序空转”现象。如一些地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既有参与竞标单位的积极竞标,也有评标专家的严格评审,但结果却是政府采购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的基本价格。如果要行政问责,反而追究不了任何人的责任。再比如,一些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屡屡出现“萝卜招聘、量身定制”的现象,被网友讽刺为“绕道进人”。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在哪里?很显然,政府采购虽然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但招投标对市场价格的基准却没有摸清楚,也没有实现竞标单位真正的充分竞争;公开招聘虽然也步步按相关程序进行,实际上则是通过资格门槛等前置条件的设置,将一些既定的人选框进去。这样的程序“合法”并不是真正的合法,而是从根本上歪曲了法治的本意。法律是治国的公器,公正是法治的生命,如果不是出于公正的目的,即便是合法的程序,也只能成为少数人以权谋私的工具。

误区四:混淆了行政经验与专业素养之间的界限。很多领导干部习惯于以个人的行政经验判断作决策,但由于受到专业背景、从政经历、能力水平等因素的限制,靠习惯、凭经验和个人喜好作决策、抓工作,以个人经历经验代替专业意见和民意,不能充分听取专家和民众的意见,往往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如在城市规划中,一些地方领导把自己当成了城市“总规划师”,真懂规划的专业人员反倒成了画图工具,出现了诸如山顶挖湖、山地修建百米大道等不懂常识的规划乱象。有的领导干部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符合自己想法的意见就为我所用,意见相左的就“屏蔽掉”,“按需听取”,有的只邀请“御用专家”,只听取为自己“背书”的意见,等等。这种将决策咨询、专家论证、民意座谈等环节变成走过场,实际上还是拍脑袋决策、小圈子决策的做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一味追求行政效率和集中决策,没有看到充分的民主和规范的程序对于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是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一定的人治思维,“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还没有真正形成法治的思维。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