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领导干部守法要突破惯性思维(2)

强化领导干部守法要突破惯性思维(2)

摘要: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要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工作上的自觉追求。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做真正的守法者,才能带动形成全民守法的良好环境。但长期以来,囿于传统行事习惯、管理方式和文化沉淀等因素,领导干部要成为真正的守法者,必须突破认知和行为上的误区。

误区五:混淆了法律与权力之间的界限。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层级和边界思维,不尊重地区和部门的主体责任,没有从法治和规范的视角对自身权力进行界定,习惯于打破地区和部门的权力边界。有的领导干部习惯于“全能政府”、大包大揽的观念和做法,认为领导就应该什么都管,结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有的喜欢事无巨细都亲力亲为、事必躬亲,管了很多不熟悉、不精通的业务,结果导致决策失误;还有的不能够充分信任下级,凡事疑虑重重,不敢放心、放权、放手,更不敢让下级大胆去闯、去试,结果不仅没有把事办好,还束缚了下级的手脚。“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会议纪要),白头不如笔头(批示),笔头不如口头(命令)”的顺口溜讽刺的正是这种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关键原因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对权力的界定不清晰,无限放大了自身的权力,没有自觉把法律和制度规定视作约束自身权力的“紧箍咒”,相反,却视作束缚手脚的“绊脚石”。

综合来看,出现上述思维误区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少领导干部还没有从思想上确立对法治的真正信仰,还没有找准自己在依法治国中的角色定位,还没有彻底根除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还没有打破重形式轻内容、重程序轻结果的惯性思维,还没有认识到权力的有限性和权责对等性,等等。领导干部要从这些法治思维认识误区中走出来,身体力行成为真正守法者,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带头人。

将法治红线贯穿工作始终作为一种基本的行政习惯。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自觉把法治红线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习惯。一要强化法治信仰,把宪法精神牢牢植根于头脑之中。要从增强执政合法性的高度认识法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真正从内心敬畏宪法和法律。二要自觉加强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认识和使用法律的能力。三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坚决破除传统行政方式的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基本的行政习惯。

厘清权力边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有权就有责,权责需对等,每一个层级都有各自的权力和责任。一要明确界定权责边界。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权责边界进行清晰界定,实行分层分级管理,把各个层级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特别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自上而下理顺各级各部门的职能,防止“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现象,做到各级各部门的事权、财权和责任相匹配。二要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原则,梳理公布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监管清单以及投资负面清单等,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以量化的形式确定权责范围。三要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奖惩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促使领导干部秉公用权、慎重履责。

建立汇民智、合法规的决策机制。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没有民主的法治不是实质性的法治。一要明晰领导干部在决策过程中的角色定位。领导干部在决策中是“拍板者”还是意见“倾听者”?很显然,不加研究的武断“拍板”和不加判断的“倾听”都不能达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善于倾听,也要学会甄别,更要敢于拍板,要在充分综合各方面专家、民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妥善选择决策方案,确保出台的决策部署经得起推敲和实践检验。二要建立科学决策的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一定要过“五关”,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把这五个步骤作为法定前置性程序,确保民意和专家意见听得进去、吸收得好。三要强力推进决策的部署。决策部署一旦出台,就要按照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做到言必信、行必果,信守对人民的承诺,答应的事就一定要兑现,不断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形成科学决策到依法执行的良性循环。

培养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能力。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规矩,是做人做事的基本规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领导干部而言,既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更要强化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的意识和能力。一要严守“硬规矩”“总规矩”。国家宪法法律和党的规章制度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硬规矩”“总规矩”,是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带电高压线”,必须“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二要能够结合实际立规矩。规矩不能形同虚设,要具有可操作性。领导干部要能够将国家法律规定和党的规章制度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可供操作的规矩,并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确保国家法令和党的制度规定能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要在讲规矩的前提下勇于创新。既要把规矩作为行为准则,又不能墨守成规,更不能以讲规矩为借口安于现状、为官不为,要在讲规矩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动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营造领导干部成为真正守法者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性工程,领导干部要成为真正的守法者也需要适应的过程,要积极为领导干部的转变适应创造条件。一要组建各领域的专家库。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在决策咨政、防范风险方面的优势,逐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二要通过程序设置规范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要把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植入决策程序,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编织制度的笼子。三要建立依法行政的监督考核体系。通过严格的奖惩制度树立鲜明的依法行政导向,引导领导干部守法、用法。四要着力形成社会监督的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以此促进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法治素养,自觉当好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作者系中共惠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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