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 淡化“分分计较”值得期待(2)

高考改革 淡化“分分计较”值得期待(2)

考试科目选择更自由:

选考科目变3门,文理打通,可达20种“组合”

【新政】在这次《意见》中,《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解读】3门选考这也意味着,未来高考将成为“3+3”模式,而且完全实现了文理打通。“目前江苏高考方案选修科目有2门,并且理科必选物理,文科必选历史,而新的方案选考是3门,而且在选考时不再设限,那形成的‘组合’就更多,算下来要有20种。”南京一中尤小平校长分析说,充分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是此次考试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

考试机会变更多:

高中三年都能考,选考科目有“多考”机会

【新政】 《意见》要求,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解读】在江苏现行方案中,“小高考”的科目主要集中在高二时测试,而选考科目则在高考时进行。根据新政,则对考试的时间要求上更加灵活机动,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对于每学年考试科目的限制,可以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这意味着除英语外,其他科目也有多次考试的机会。

考试评价更轻松:

必修只看合不合格,选考按等级计入高考

【新政】《意见》要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解读】“对江苏考生来说,之前必修科目和选修科目都是以等级来计算,必修科目得A还能加分,很多学生为了加1分,要付出很大代价,而现在只要合格即可,这样看来确实是减轻了学生的负担。”采访中,南京一位四星级高中校长告诉记者,不过和江苏现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计算有所区别的是,江苏目前是ABCD四个等级,而《意见》中的等级则建议一般分五个,且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