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破题收费公路(4)

以法治思维破题收费公路(4)

摘要: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分析说,从建设资金看,改革开放后,尽管各级政府财政能力有非常显著的增长,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公路基础设施的旺盛需求相比,每年的公路建设仍然存在一半以上的资金缺口。2013年度,全国公路建设投资支出合计为11332亿元,其中国家预算资金和车购税只能满足50%,剩余的50%财政性资金缺口,都要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吸引的社会投资和银行贷款弥补,并利用未来的通行费收入予以偿还。

美国:美国是世界上高速公路发展最早、路网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同时,美国的高速路也是基本免费的,联邦政府的税收收入会支持高速路的维护保养。1916年,美国通过联邦公路资助计划在最初5年当中不定期与地方民间资助的修路私募资金以对等资金方式共拨款7500万美元,对各州公路进行修整。但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对联邦资金需求量的上升,使修路费受到限制,这个修路计划则在1921年失效过期。随后这个法案又多次以国防需求为理由再次延续使用,都是以各州内部对道路修补来进行的,跨州际的全美高速公路修建费用全部由联邦政府承担。所以这种高速公路全部都是免费的。当然各州也有跨州区的修路项目,以及以私募的方式来扩展和补充道路,这种私募方式补充出来的公路就要收费,但是联邦政府将不会对这些公路的日后修补进行任何资助。(冯蕾整理)

公路收费政策演变

1984年

1月1日,广深公路上的中堂、江南两个大桥收费站正式收费,成为中国最早的收费站。

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作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重要决定。

12月21日,中国大陆首条收费高速公路——上海至嘉定高速公路开工。

1988年

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了《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第一次对中国收费公路的目的、设置条件、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收入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96年

北京、广东分别在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和广佛路实验应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

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颁布实施,对收费公路的发展和管理作出了全面的规定。

2003年

1月,交通部印发《公路收费站点清理整顿指导意见》。全国各地先后撤销公路收费站点1200多个。

2009年

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6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1年

2011年,《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政府还贷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2012年

2012年7月24日,出台《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杨君整理)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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