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福田区在运用新技术、新理念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取得了众多开创性成果,但大数据时代已大大超越了传统社会时代甚至是互联网时代,因此在创新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新挑战。
·不同部门、不同时期的系统和数据融合困难
我国的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拥有众多的信息化、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大数据的应用与系统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各系统的信息级别、标准不同,同时信息的安全性要求和信息结构要求也各异,这些都造成数据和信息融合困难,并影响了数据的应用。消除数据孤岛,促进数据融合和应用,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可采用在系统升级中促进数据融合的思路。一方面要在今后的电子政务系统升级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大数据的特点和需求,逐步统一规范政府各个系统的数据标准格式、数据结构和系统结构;另一方面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改革,打破部门保护主义,消除数据跨部门流动和应用的无形阻力。
·流动人口信息自主申报中部分主体参与不积极
深圳福田区开展的流动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符合流动人口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实现社会治理由政府主导型向社会参与型转变的重大创新。深圳福田区流动人口信息自主申报的主体主要有出租屋业主、承租人、房屋中介和物业公司。为提高各个主体自主申报的积极性、参与度和自主申报率,深圳福田区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简化申报事项、扩展申报途径、制定奖励机制等,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出现部分主体仍然申报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自主申报率低的情况,影响了整体数据采集效果,加大了政府数据采集成本。
虽然深圳市综治委(办)专门制定了《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上述4个主体自主申报的义务,但一方面各个主体履行义务的意识不高,另一方面出租屋业主担心多缴纳税费和信息外泄、承租人认为申报对自己并没有益处、房屋中介担心商业信息为竞争对手获得、物业公司不愿增加工作量和成本,导致整体自主申报率和自主申报推进效率降低。同时,虽然深圳规定了未自主申报信息的处罚机制,但在实践中,面临未自主申报取证难的问题,使处罚机制虚化,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各个主体的申报意愿。
·网格员信息采集缺乏法律授权
网格化管理是政府确保大数据时代及时获得社会治理基础数据的重要途径,对大数据时代提高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网格管理工作将是大数据时代提高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政府各项职能效能的基础工作,但由于网格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在基层,工作量大,同时又是一项创新性的探索,不可避免会碰到许多困难和问题。根据深圳福田区的实践,目前网格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网格员信息采集职权缺乏法律授权基础,运作制度和机制不规范;二是网格员待遇低,队伍存在一定缺口;三是跨部门、跨区域协调机制缺失,影响网格管理工作效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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