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性地理解“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之为优越性,并不是一个纯粹思辨的理论命题,而是世界近现代工业化进程的产物,是生产社会化的一般要求与后起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严酷两种客观因素共同促成的。
生产社会化,不论是表现为生产集中化,还是表现为社会分工的发展,都会产生出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客观要求来。
关于生产集中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过系统的论述。实际上,他们所说的生产社会化,主要是指生产集中化。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领导下的生产社会化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社会化(从前由个人使用的生产资料变成一批人共同使用的生产资料)、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从前生产过程表现为单个人的行动,现在则表现为一群工人的社会行动)、产品的社会化(从前的产品是单个人的产品,现在的产品则是许多工人的共同产品);生产社会化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受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束缚,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种基本矛盾表现为企业内部生产的计划性与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生产无限扩大与有效需求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发展趋势是,生产力以日益增长的威力要求资本主义私有制承认它作为社会生产力的性质,也就是说让生产越来越集中化,竞争让位于垄断,直至整个工业部门的生产统一在一个托拉斯之下,而托拉斯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计划生产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生产投降。(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99-809页。)后来,列宁进一步发挥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产集中化的设想,提出了把整个国家的生产集中在一个大辛迪加之中的设想(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9、202页。),乃至全世界的生产集中在一个世界托拉斯之中的前景。(列宁:《为尼·布哈林〈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一书写的序言》,《列宁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45页。)当整个部门乃至整个国家的生产都集中在一个托拉斯或辛迪加之中的时候,已经不仅仅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了,而是整个生产都要集中经营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生产集中化的判断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中得到了部分的证实,然而后来的资本主义生产还表现出了一种分散化、企业小型化的趋势。为此,有的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生产集中化趋势的判断提出了修正:(1)生产集中化只是生产社会化的表现之一,生产社会化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即社会分工的发展,而且这一思想已经体现在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的理论当中:在马克思看来,商品生产产生于社会分工所造成的劳动的私人性与社会性的矛盾,这一矛盾必须通过交换得到解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产社会化是一切商品生产的共同特征,而不是到资本主义生产这里才出现的特征。(2)生产集中化是协作劳动规模的扩大化,社会分工的发展是生产过程和环节的分化、协作内容的简化,前者产生规模效益,后者提高个别生产力,两者都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3)生产集中化的趋势受到企业内部劳资矛盾的制约。资本主义生产集中化的动机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内部劳资矛盾产生的管理成本有可能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而递增,从而使生产集中化的趋势受到抑制。(邱海平:《生产社会化的二重发展与企业规模的变化》,《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4期)
既然生产社会化不只是仅仅表现为生产集中化,那么单纯从生产集中化趋势来看待“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必要性,就显得不够了。作为生产社会化另一表现形式的社会分工的发展,与“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是什么关系呢?
实际上,社会分工的发展也在客观上要求“集中力量办大事”,而且把这一要求大大提前了,提前到远在整个部门的生产集中在一个托拉斯之前。现代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也承认,由于存在着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不完全信息等市场失灵现象,市场机制并不总是能够导致资源的有效配置,需要通过微观经济政策加以干预(高鸿业主编:《西方经济学》(上册 微观部分),中国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414-437页。);而这种弥补市场失灵的微观经济政策,就是程度不同的“集中力量办大事”,比如由国家对垄断行业实行管制,提供国防、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实施环境保护等等。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在近现代工业化进程中有举足轻重作用的重工业的外部性问题。重工业的外部性表现在:其产品作为中间产品,除了与轻工业产品之间有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消费品种类和产量的增加,导致对中间产品需求的增加;中间产品种类和产量的增加提高收入水平,导致对消费品需求的增加)以外,还有一个消费品所不具备的性质,即它们可以通过和消费品生产之间的技术联系,提高消费品生产的效率,因此重工业比轻工业具有更多的正外部性;因此,投资重工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私人对重工业的投资常常不足,天然地需要国家加以扶持。(姚洋、郑东雅:《外部性与重工业优先发展》,《南开经济研究》2007年第2期。) 国家对重工业的扶持,不论是财政补贴、奖励,还是重工业国营,都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表现形式。
从世界近现代工业化的实际进程来看,与生产社会化一般趋势相联系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率先在后起的工业化国家付诸实践,这决不是反常现象,也不是偶然现象,这是因为:与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相比,后起的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往往是比较不利的,而且越来越不利,这就使得后起的工业化国家不得不充分发挥创造性,冲破现有经济教条的束缚,以尽可能充分利用现有经济条件所能达到的效率空间。
后起的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日趋严酷,主要是由于这样几个因素发挥作用的结果:(1)幼稚产业面临着率先实现工业化国家强有力的竞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则面临着技术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制约。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学者以亚洲四小龙为例强调比较优势战略的优越性,对后起工业化国家跨越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做法提出了批评。(林毅夫、蔡昉、李周:《赶超战略的再反思及可供替代的比较优势战略》,《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3期)这种观点在理论层面忽略了垂直分工对产业利润的转移,在实践层面忽略了近代以来没有一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国倚重比较优势战略的事实。(2)资金来源变窄,同时工业化所需要资金的门槛不断增高。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往往通过殖民掠夺获取很大一部分工业化所需的资金,但这种可能性随着势力范围的瓜分进程而变得越来越小,而且后起的工业化国家本身可能就是殖民掠夺的对象。工业化所需要资金门槛的提高与工业的成熟程度、产业结构的升级有关。(3)国家安全形势恶化。工业化起步越晚,自身受殖民掠夺的可能性越大,国家安全越成问题。
由于所面临的具体环境有一个逐步恶化的过程,后起工业化国家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也经历了一个由虚到实的演变过程。这一过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英美为代表的贸易保护主义阶段;以德日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工业化阶段;以苏中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阶段。
人们一般将英国视为第一个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是就机器大工业而言的。实际上,在17世纪,荷兰才是真正的霸主,它不仅是著名的“海上马车夫”,而且是毛纺织大国。为了保护本国纺织业,英国从1485年亨利七世即位到1846年废除谷物法的400年间,一直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甚至用初犯砍左手、再犯处死刑的严刑峻法禁止羊毛等原材料输出。到了1700年,连自己殖民地印度的棉纺织品也禁止进口。尽管亚当·斯密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就大力鼓吹自由贸易,但1820年英国对进口产品征收的平均关税率是45%-55%,而荷兰是6%-8%,德国和瑞士是8%-12%,法国是20%。(黄阳华:《寻租总是经济发展的阻碍吗?——给李斯特和熊彼特一个机会》,《演化与创新经济学评论》2011年第2期;贾根良:《中国稀土问题的经济史透视与演化经济学分析》,《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左大培:《混乱的经济学》,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333-335页)
为了排除英国等国的竞争,美国也实行了长达100多年的贸易保护主义。早在建国之初的1791年,时任财政部长的汉密尔顿就提出了利用保护关税保护幼稚产业,以实现美国的工业化的主张。不过,他的主张被国会拒绝。1812-1815年英美战争之后,保护关税的主张得以实施,1816年的关税法案规定了7﹒6%到30%的税率,对棉花、羊毛、生铁等产品实施了特别的保护。此后,致力于工业化的北方和固守农业的南方围绕着提高还是降低关税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但总的来说,保护关税的政策并没有发生动摇,反而在南北正式摊牌之后,以1862年通过的莫理尔法案为标志步入了高额关税的历史时期。1864年关税法案规定平均关税税率为47%,1890年提高到49.5%,1930年提高到48.4%,1932年提高到53.2%。直到罗斯福新政,美国才逐步走上自由贸易的道路。((美)福克讷﹒H﹒U:《美国经济史》上卷,王昆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213-220、399-400、450页;(美)福克讷﹒H﹒U:《美国经济史》下卷,王昆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45、246-252、368、427-428页;(美)吉尔伯特·C·菲特、吉姆·E·里斯:《美国经济史》,司徒淳、方秉铸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30-331、337页)另外,据研究,1830—1832年,美国棉纺织品的实际关税(考虑原材料关税的影响)为71%;1872-1889年,美国钢铁业实际关税为89.9%。(萧国亮、隋福民:《世界经济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9页;贾根良、杨威:《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美国经济的崛起——19世纪下半叶美国钢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年第1期)
等到德日启动工业化进程的时候,它们所面临的已经不止是率先工业化国家经济上竞争的问题,连它们自身的安全也已经成为问题了。德国不仅在19世纪初惨遭拿破仑蹂躏,而且在19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又面临着小拿破仑的军事威胁,普法战争后又面临得到英国支持的俄、法两线夹击态势;日本则于1866年被欧美列强强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失去了关税自主权。安全问题使得德日一方面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优先发展重工业,另一方面使得它们冲破了政府不干预经济的自由主义教条,走上了一条政府主导工业化的道路。在这里,保护关税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因为政府对经济实行了更广泛、更积极的干预乃至直接参与。
德国的李斯特以抨击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主张贸易保护而著称,其主张被在1834年成立的德意志关税同盟那里开始得到实施。不过,关税同盟主要是解决了国内市场的统一问题,保护关税政策在德国的真正实施是在1873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在俾斯麦执政十多年后的1879年才开始的。(刘云龙:《欧美近代经济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0-231页;韩毅:《论德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起源及形成》,《辽宁大学学报》1990年第3期;戎平、开邑:《俾斯麦的经济政策与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高师函授学刊》1994年第1期。)日本由于长期丧失关税自主权(直到1911年才实现关税自主),所以保护关税姗姗来迟。1926年和1932年日本政府对关税进行了两次修订,1932年使关税平均增加了50%。(高德步、王珏:《世界经济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17页。)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实行了更加严格的贸易保护,即对民间进出口贸易实行审批制度和外汇额度分配制度,60年代初的所谓贸易自由化是指解除这种外贸管制,而不是取消保护关税。(杨栋梁:《日本近现代经济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360-362页;左大培:《混乱的经济学》,石油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343-344页。)
除了保护关税以外,德日还都采取了这样一些国家和政府干预措施:(1)通过财政补贴、国家订货等多种形式扶植私人企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德日工业化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发展军事工业,因此军事订货是它们扶植私人企业的重要方式。此外,德国还利用出口津贴,让本国企业可以以低得破产的价格穿透外国的关税壁垒。(恩格斯:《保护关税制度和自由贸易》,《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2-345页。)日本通过廉价处理在“殖产兴业”过程中兴办的国营企业,来扶植财阀;还设立了奖励基金,对所扶持的行业(造船、钢铁)给予量化奖励。(2)兴办基础设施(铁路、邮政、电讯等等)。德国在19世纪后半期兴建了欧洲最发达的铁路网,这不仅是它工业化的强大动力,而且是它在两次世界大战中得以在东西两线迅速调兵的物质基础。日本在“殖产兴业”中低价处理国营企业之后,政府不再兴办企业,但仍然在兴建基础设施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3)发展教育,奖励发明创造。德国建立了等级制的技术教育培训体系,并且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就陆续在各邦实施强制性义务教育,到19世纪后半期已经成为文盲率最低的国家。普鲁士在工业革命准备期就成立了技术委员会,颁布了专利法。日本在1948年就普及了初中教育,以后又普及了高中教育。
强化私人垄断组织,兴办国营企业,是德国的一大特色。德国颁布法令,禁止企业在协议到期前退出垄断组织,规定企业在转让或继承时应连同其对垄断组织所承担的义务一起转让或继承。俾斯麦还大力实行国营化政策,将德国44个最大的矿山、12个大型钢铁企业、24%的发电设备和20%的制盐生产都收归国家所有,并把80%以上的铁路线收归国营。(刘云龙:《欧美近代经济史》,云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98页。)德国的这种做法,与它更为险恶的国际环境(长期面临着被肢解的危险以及两线作战的压力,虽然这种处境部分地是它自身造成的),以及义无反顾地优先发展重工业有很大关系。
相比之下,日本由于国际环境比较宽松,所以它的重工业长期集中在军事工业方面,民用工业则优先发展纺织业等轻工业,机器设备依赖进口,这是它不像德国那样热衷于促进私人企业组织化和发展国营企业的原因,但这种产业取向和组织取向也是它的工业化进程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得以完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过,日本在政府干预方面也有它的特色,这就是从1955年开始制定和实施的指导性的经济计划。
苏联和新中国的工业化不仅面临着强大的外部压力,而且面临着外无资金来源的新困难,这是两国采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推动工业化的客观原因。
苏联和新中国都是通过革命的方式挣脱对外依附而建国的,因此在建国初期都面临着强大的外部压力。苏联的前身沙皇俄国虽然本身也是个帝国主义国家,但其工业化很不成功,在经济上特别是财政上严重依赖于英法等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伙同英法等协约国对德、奥、土耳其等同盟国作战,遭到惨败,将国家拖入了绝境。十月革命拯救了俄国,但遭到协约国14国武装干涉。在粉碎武装干涉之后,虽然欧洲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迫于各种压力,不得不于1924年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但在1927年英苏断交、苏联驻波兰大使遇刺之后,苏联的外部环境再次趋于恶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的大危机,德日两个战争策源地的出现,更是让苏联感受到了新的世界大战的危机。在半殖民地中国,不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工业化。但新中国冲破了帝国主义的东方战线,摆脱了帝国主义的殖民枷锁,很自然地遭到了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封锁和禁运,巴黎统筹委员会针对中国的禁运清单比针对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还多500种;60年代开始又遭遇中苏关系破裂、直至双方在边境陈兵百万的严重局面。强大的外部压力一方面使得苏中两国必须走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道路,以确保军事安全和经济独立;另一方面必须尽可能迅速地发展经济,与随时可能到来的战争争夺时间,这就不能不造成严重的资金积累的压力。
同时,苏联和新中国已经不可能从外部获取资金以缓解工业化的资金压力了。在历史上,且不说外部压力不大的英美曾经从殖民掠夺、对外扩张中大获其益,就连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德日等国,也从对外掠夺中获取了很大一笔资金。德国通过普法战争,从法国手中获取了50亿法郎的巨额赔款,以及盛产煤铁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从中国获取了2亿两白银的赔款,三国干涉还辽之后又获得3000万两白银的追加赔款,在“庚子赔款”中又连本带利分得7500万两白银。凭借着这些赔款,日本建立了金本位制度,健全了国内信用制度,并使日本金融市场同欧美密切联系起来,极大地增强了日本对外的竞争能力。(吴闻:《中国赔款与日本工业化》,《经济研究参考》1997年第35期;(日)浜野洁等:《日本经济史1600-2000》,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彭曦等译,第119-123页。)此外,日本还对朝鲜和中国东北、台湾进行了长期的殖民掠夺。但是,这扇大门在19世纪末期已经对后来的国家关闭了。
强大的资金积累压力必须通过自身化解,这是苏联和新中国走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道路的关键。1927年底、1928年初出现的粮食收购危机促使苏共将农业集体化提上议事日程,就是最好的说明。粮食收购危机的本质是农民(特别是富农)拒绝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征购价格为工业化贡献积累,而农业集体化的目的之一,就是以强制手段从农业中获取积累。为此,斯大林明确地提出“贡税”的概念。中国农业合作化在1955年的加速,实际上也是粮食收购问题促成的。对此,毛泽东1958年9月5日在第十五次最高国务会议曾经直言不讳地谈到过。(《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七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81页。)
当然,这里必须澄清一个错误认识,即把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说成是剥夺农民。实际上,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期,高积累、低消费是针对全民的,只是因为农业集体经济不在国家的直接掌握之中,所以才需要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来实现。
以纯粹公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指令性计划经济和有限的商品经济(在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之间,不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对于苏联实行高积累、低消费以快速实现工业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卫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对战后迅速医治战争创伤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的工业化进程虽然经历了“大跃进”这样的波折和“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冲击,但仍然建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地实现了工业化,并为下一阶段工业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优先发展重工业所积蓄的消费品生产能力(重工业产品除了一部分服务于国防以外,大部分最终还是要转化为消费品生产力)需要得到释放,勒紧裤带搞建设的局面也不可能长期保持。即使国际形势不发生有利于和平和发展的重大变化,战略调整以及相应的体制改革也在所难免。但这决不意味着对历史的否定性评价,也不意味着“集中力量办大事”就可有可无了。如前所述,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需要“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只要还处于工业化进程中,还在追赶发达国家,其内外部环境就不可能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为了在变幻莫测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国有必要保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能力,有必要保持国家和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有效调控,有必要掌握一支足够强大的战略机动力量——国有企业。
在长期遭受以崇尚个人主义、市场自发调节为突出特征的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当今中国,在美国高调“重返亚洲”、我国外部环境趋于复杂化的情况下,尤其应该坚定对于这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自信,并紧密结合世情、国情的新情况、新变化,加以恰如其分的应用和发挥。否则,我们不仅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反而有可能在内外部压力和诱惑下误入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歧途,将党、国家和人民多年来奋斗和牺牲所换取的成果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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