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启动 摸清家底倒逼反腐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7年前在物权法被明确提出的制度终于“靴子落地”。条例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纳入统一登记平台,实施实时互通,统一登记簿将永久保存,伪造不动产权证可追究刑责。
据国土部数据,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约有50%的城市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
不动产登记,目的是登记、确认、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的不动产权利,有利于摸清家底。而对于那些来历不光明的不动产,登记或将是一面“照妖镜”,成为倒逼反腐的一把利器。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 “民告官”渠道更顺畅
2015年5月1日,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剑指“民告官”三大顽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告政府可口头起诉,行政首长需出庭,防止地方对司法干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扩大受案范围,拓宽行政诉讼渠道,力争破除“告官不见官”“胜诉不执行”的藩篱。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官民争议纠纷,是法治社会推崇的矛盾处理方式。一方面法律的实施,要让公民在每一例“民告官”案例中感受正义;另一方面,法律还应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从源头减少“民告官”案件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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