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激发纪检体制新活力(3)

改革,激发纪检体制新活力(3)

改进中央和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

12月9日,在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反腐败追逃追赃专栏,接受海内外对逃往国(境)外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涉嫌向国(境)外转移违法违纪资产等线索的举报,及时发布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这是2014年以来,我国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的一个重要举措。

把追逃追赃纳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重要内容。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追逃办”),制定《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建立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摸清底数,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统筹协调。

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积极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双边、多边协作,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建立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中央纪委监察部利用2014年任APEC反腐败工作组主席的契机,引导亚太地区反腐败合作向追逃追赃等实务方向发展,起草并推动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了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推动G20建立包括“司法互助,返还腐败资产,拒绝为腐败官员提供避风港”等多方面合作内容的反腐败合作网络。公安部开展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追捕职务犯罪嫌疑人行动,一批外逃贪官被缉捕归案。

在过去的一年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中的一些重要改革举措,如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纪委内设机构、规范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等,都是先从中央纪委机关自身做起,为各级纪委作出表率,再自上而下进行推进,带动整个纪检监察系统的改革工作向前发展,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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