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具体法治的路线图

民法典是具体法治的路线图

我们重视的并不仅仅是民法典这种形式,而是它能够发挥的功能。期待通过民法典,实现我们对应然的法治秩序建构的理想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要求。事实上,早在2001年前后,法学界就曾热烈讨论民法典编纂。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接下来的10多年,民法典编纂这个话题被冷落了。时至今日,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物权法、侵权责任法陆续出台,最高人民法院也颁布了大量的民商法方面的司法解释。那么,今天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民法典?

关于未来中国民法典究竟应该呈现何种形态,仍然是一个开放的问题,即使在民法学界内部,也远未取得共识。总而言之,我们并不是为了民法典而民法典,我们重视的并不仅仅是民法典这种形式,而是它能够发挥的功能。期待通过民法典,实现我们对应然的法治秩序建构的理想。民法典虽然并非灵丹妙药,但仍然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工具。

因此,当我们说民法典,我们其实是在说民事立法的科学化。中国现有民事立法产生于不同历史时期,贯彻了不同的社会、经济政策导向,彼此之间多有冲突而不能融洽无间,给司法适用造成了不小的困境。这些相互冲突的法律需要彼此协调,形成一个逻辑严密、价值自洽的法律体系,才能便于司法适用,有效规范社会生活。而唯有民法典编纂,才能真正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

其次,当我们说民法典,我们其实是在说,在中国的民法领域,应该建立一种健康合理的法源体系,改变目前存在的立法者与裁判者角色错位,法源体系混乱的局面。民事立法者为普通民众以及裁判者提供一套相对细致、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在21世纪的今天仍然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这也是依法裁判的最低限度要求。编纂一部相对完备的民法典,可以为法官提供具体、明确的裁判依据。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一部具体和明确的民法典的存在,将使得其预测行为的法律后果,变得更加容易。从长远来看,这也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避免当事人通过诉讼来获取不当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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