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筑牢公平正义防线(2)

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筑牢公平正义防线(2)

2014年3月,最高检组织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等,发现、纠正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 

据统计,2014年3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建议有关部门收监执行800名罪犯,其中原副厅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82人。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线索508件,立案查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6件129人。

严格整治执法司法不规范“顽症” 

为确保执法司法公正,一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在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平等保障案件当事人各方权益的同时,注重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推动完善立法,出台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执法司法有法可依、规范执法、文明司法。 

2014年7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制定《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打击网络犯罪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案件管辖、证据收集等问题作出规定。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权力只有规范运行,才能防止偏离正确轨道。2014年12月26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 

四中全会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政法机关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把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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