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是怎样出炉的

司法解释是怎样出炉的

刘凤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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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43件司法解释,分6批发布32件指导性案例,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信息网络、劳动争议和国家赔偿等领域。

这些人们熟知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是怎么出炉的?对统一裁判尺度、促进严格司法、防止“同案不同判”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如何完善我国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制度?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环保组织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跨行政区划管辖……”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这是今年施行的第一件司法解释,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法发布的第四十三件司法解释。

“本《解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2014年12月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1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

影响深远的司法解释出炉前经过了怎样的反复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又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制定程序严格

●历经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备案六大程序

“我国已有最高法2007年出台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2005年通过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及1983年修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推动了司法解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了司法解释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发布、备案等制度规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朱巍说。

据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介绍,制定司法解释必须统一立项。每年,最高法都会制定年度司法解释立项计划,经审委会讨论后实施。最高法各审判业务部门、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议案、提案,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公民提出制定司法解释的建议等,都是司法解释立项的重要来源。

《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涉及不同审判业务部门职能范围的综合性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起草或者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起草”,要求司法解释起草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还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法很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起草、讨论、提出咨询或修改建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后,最高法成立了12个小组,分工负责分头起草司法解释。肖建国参与了第一起草小组的工作,涉及起诉、受理、管辖、期间、送达、诉讼费用等方面内容。多年来,他已参与20多部司法解释的论证座谈。

责任编辑:艾磊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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