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2)

湖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2)

摘要:具体来说,一是稳量,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二是提质,围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等关键环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加快形成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在组织形态上,更加注重规模化、集约化和社会化

一是坚持家庭经营不动摇。在今年整县试点的基础上,明年具备条件的市、县,成建制推进,确保到2017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二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实施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做强龙头企业,做实农业园区,做大经营主体。有序推进土地流转,逐年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三是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一方面要制定鼓励政策,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资本、技术、管理、理念等先进要素;另一方面要加强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四是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综合服务、农产品购销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力度。

在发展动力上,更加注重进一步深化改革释放红利

农业转型发展最大的动力、最根本的出路在于改革,在于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明年在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的同时,放活“三权”。一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对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实行分置,有序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放活农民住房财产权。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扩大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三是放活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扩大试点范围,将集体资产量化、固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保护每个成员的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健全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上市交易,真正让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

(作者系省委农办、省农委主任)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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