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结构的发展变化,新一代党外人士表现出价值认知多元化、价值主体自我化等特征,其价值取向总体积极向上,但也不乏有冲突、矛盾的一面,广大党外代表人士要发扬优良传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行为准则,结合实际工作,把不同党派、阶层、群体、民族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力量团结凝聚在一起,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实践活动重要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服务于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并着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为我省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是全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通过思想教育引导、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四个维护”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在全省营造各民族和衷共济、奋发向上、团结拼搏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是深入推进宗教领域思想教育引导工作。要破解寺院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抵御渗透,反对分裂,以实际行动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四是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想信念教育。要结合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及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加强“四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教育,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践行义利兼顾的社会主义义利观,激发正能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自觉回报社会、服务人民,争当改革发展的促进者、和谐青海的建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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