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效果谁说了算

司法改革效果谁说了算

摘要: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改革试点地区按照顶层设计的方案正有序地展开,其效果究竟咋样?可谓见仁见智,但一些改革试点法院却有一个比较一致的口径,那就是改革的效果相当地明显或者说成效显著。这种立竿见影的说法不免有些让人怀疑。因为改革的实施才刚刚启动,很多做法还只是方案上的做法,还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或者检验的时间还不够长,就把这种预期可能的效果说成是已经取得了的成效,这是否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心理?是否是为了政绩而表现出的“急躁病”?这种不实事求是的“表功”冲动是推进司法改革中的大忌。

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在改革试点地区按照顶层设计的方案正有序地展开,其效果究竟咋样?可谓见仁见智,但一些改革试点法院却有一个比较一致的口径,那就是改革的效果相当地明显或者说成效显著。这种立竿见影的说法不免有些让人怀疑。因为改革的实施才刚刚启动,很多做法还只是方案上的做法,还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检验或者检验的时间还不够长,就把这种预期可能的效果说成是已经取得了的成效,这是否是一种急功近利的心理?是否是为了政绩而表现出的“急躁病”?这种不实事求是的“表功”冲动是推进司法改革中的大忌。

我们不能忘记这样的实际,就是改革前和改革后,人还是这些人,案件还是这些案件,案件审理的结果也还是差不多的结果,不可能说改革后立马就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人民群众马上就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在短时间内就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

应当说,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提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结果,这个过程可能会需要几年或十几年亦或几十年的时间。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们就一直在推进司法改革,而每次一项制度或举措的出台和实施,都被说成是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样算来,经过这几十年的“明显效果”,我们的司法制度和体制应当是比较完善了,但为何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却呈现出一直在下降的趋势?制度好还需人努力,对此我们应当少放“卫星”要慎言。

司法改革的效果究竟如何,怎么评价?谁说了算?我觉得最有发言权的一是在审判一线的法官们。他们既是改革的对象也是改革的参与者和践行者,因为“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我们要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和看法,不能一味地报喜不报忧。二是要看审判的实际效果。事实胜于雄辩。案件质量如何、社会效果咋样?我们是不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是我们说了算的事,对此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尴尬的事,就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而社会认可度却不高,对此应当值得我们反思。三是要看历史的评价。一项制度还不好,符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能不能推动历史的发展,有时不是当代人所能给予正确和公正的评价,要由后代人来评说。司法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他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那种想“毕其功于一役”的做法,是一种幼稚病的表现。

所以,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实事求是地多做,不要虚报浮夸地多说。  

责任编辑:周艳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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