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建设的回顾与展望(2)

中国社会建设的回顾与展望(2)

十年来,我国社会建设实践取得了新成效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我国社会发展呈现出四个显著特征:一是城市化,到2013年底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3.73%,并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性城市群。我国已有15个上千万人口的超大型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哈尔滨、石家庄、保定、临沂、南阳、郑州、武汉。二是流动性,大量户籍人变成流动人。如,北京市,到2013年底,实有人口为2114.8万人,流动人口802.7万人,占40%。在流动人口中,70%为农民工、50%为青年、10%为大专学历以上青年、80%来自河北、河南、山东、黑龙江、山西、安徽六省。三是社会性,大量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四是信息化,大量自然人变成了信息人。城市化、流动性、社会性、信息化,一方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强大的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大城市病治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组织再造、虚拟社会管理等新问题。

非常可喜的是,十年来,我国社会建设在实践中探索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2013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与上海华厦社会发展研究院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国社会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包括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社会环境四个方面、37项指标。指标数据均来自政府权威统计部门。日前,据此形成的《2014中国社会建设研究报告》发布。“报告”显示,近五年来,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社会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时间上说,2011年后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说明在党的十七大指引下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仅仅三四年的时间,中国社会建设就进入了快车道。从空间上说,全国各地社会建设发展是快速的。在31个省市自治区,排在前五位的分别是: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而与上一年度比较,全国各地社会建设发展总指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大部分省市有大幅度增长。在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治理、社会环境四方面专项指数中,全国各地社会治理、社会环境指数增幅尤其大,分别平均增长4.85%和9.06%。说明在十八大精神鼓舞下,全国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已初见成效。

全国各地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从《2014中国社会建设发展报告》统计数据看,全国各地无论经济发展状况如何,党委政府重视不重视社会建设、有没有专门机构持续不断地抓社会建设,结果是明显不同的。上海市200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建设机构。北京市2007年底成立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随后,江苏省南京,浙江省嘉兴、温州,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以及四川成都市、黑龙江大庆市、贵州省贵阳市等,也相继成立了社会建设工作机构。这些地方社会建设指数增长都是较快的。

全国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创造了许多经验。比如:上海市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方面起步早,在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做得好。广东省在大胆实践、激发社会活力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北京市坚持一手抓顶层设计、一手抓夯实基础,在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应当站在已有实践成果的新高度,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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