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中国社会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从2004年党中央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至今,已经十年。十年来,我国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取得了新的大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年来,我们党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取得了新发展

以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为标志,开辟了中国社会建设新阶段。应当说,我们党是一贯重视社会建设的。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社会呼声是党的优良作风。但真正向全党、全国人民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任务,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

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从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高度,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和展开了相关论述,使有关理论进一步系统化。

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开创了我国社会建设的新局面。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社会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建设格局中,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初步明确了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北京市和许多省市社会建设机构也是在十七大之后的两三年间成立的。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开创了中国社会建设的新局面,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入快车道。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标志,进一步开辟了我国社会建设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将社会建设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强调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用“社会治理”代替“社会管理”,把社会治理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将社会体制改革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近一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社会治理创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2014年3月5日,在参加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于体制创新,核心是人。要求把工作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强调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着力提高干部素质,把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作为重要任务,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建设和管理城市。号召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建设理论取得了新发展、站在了新高度。这个新发展,就是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新发展。这个新高度,就是“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新高度,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新高度,就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的新高度。我们应当站在这样的新高度,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创新。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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