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妥协是民主精神的体现
文化或宗教差异需要妥协,才能和平共处。某些文化或宗教往往把某些东西看作是原则,不容任何退让和妥协,“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西方国家把自己的特殊民主模式看成是普世的东西,这本身就违背了民主协商和妥协的本质,因而也让自己陷入了无法解决政治冲突的境地,政府成为无所作为的“弱政府”。
虽然某些传统的民主理论往往把差异看作是实现真正民主国家的障碍,但是,人们之间存在的差异正是促使人们追求平等权利和民主的东西。民主就是为了不同的人有平等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没有差异,民主就成为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例如,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不能把自己的利益看作全体人民的利益,否则第一、二产业的人们就成为被压迫者;男人不能按照男人的生理特征去要求妇女干同样的体力劳动,妇女在制订劳动法时应该有自己的发言权,否则就是歧视妇女。
不仅一个社会内部的民主是建立在容忍差异的基础上,国家之间的平等关系也必须容忍差异。如果一种文化宣布自己这种文化是唯一的文明,那么这就不是民主的态度。同在民族国家范围内一样,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应该建立在消弭差异的基础上,而应该建立在差异的对话之中。通过消弭差异而实现的一致,只能导致压迫性的、不平等的国际关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